食品包裝新標準啟蒙市場認同
2005-08-03 00: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責編:ge ran
一位印刷廠老板告訴記者,雖然目前食品包裝印刷還沒有整套的質量標準,但有技術標準,只是現有標準遵守起來不甚嚴格,監管也不到位。平時這個行業主要是看客戶的要求,客戶沒什么特別要求,一切都好說。
在法規尚不健全的時候,質量監管部門有沒有食品包裝方面的衛生安全意識,愿意投入多少精力,其結果是完全不同的。
監測專家只有感慨———“標準遲到了”
包裝制品的衛生問題主要集中在殘留物和包裝材質方面。殘留物質主要有鉛等重金屬及苯等化學物質。許多殘留物對人體傷害很大。以苯為例,它是一種二類致癌物,苯的殘留量如果超標,有可能引起癌癥、血液系統疾病。國家輕工業包裝制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副主任陸佳平副教授告訴記者,印刷制品的殘留物主要來自溶劑、粘合劑和油墨。現在,我國對印刷包裝制品實行的雖然也有國家標準,但企業有的執行,有的沒有執行。陸佳平副教授分析,“目前企業主要是通過合同,產品開發方對包裝物的印刷過程和工藝提出要求,高的標準就用GB或GB/T的標準來執行,有的則采用西方國家的標準,如美國ASTM或FDA的標準,這類企業注重品質、衛生和環保;低的,就是低于GB/T的標準,甚至根本沒有標準。”他認為,食品包裝標準是必不可少的。
包裝產品其實涉及面寬,行業跨度大,包括金屬制品、陶瓷制品、紙制品、塑料制品、復合包裝制品、玻璃制品等多種質地,目前國家輕工業包裝制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主要是對塑料類和紙類制品監測。但陸佳平副教授說,現在包裝類食品其實主要集中在塑料、紙類和復合包裝制品這幾個方面。陸佳平認為,就目前的問題來看,的確應該盡快“如媒體所提到的那樣,出臺強制性國家標準,否則對衛生等方面的問題,一直都是一個缺憾。”他感慨到“即使現在馬上出臺,這樣的標準還是來得太遲了。”
制定標準者摸石過河———“《通則》為首次制定”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全國塑料制品技術標準化委員會已組織專家起草有關的標準。該委員會SC1分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曉薈是已通過專家審查的《食品包裝用復合膜、袋通則》(下稱《通則》)的審查負責人。劉曉薈介紹,這部《通則》也已上報國家質監總局,等待批準。“食品包裝用的復合膜、袋標準目前僅有幾個,但采用通則的形式制定新標準,這還是第一次。”
目前我國執行的食品包裝用的原料復合膜、袋標準主要以《GB9683—1988復合食品包裝袋衛生標準》為依據,成型品等則以《GB9685—1994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助劑使用標準》、《GB9687—1988食品包裝材料用聚乙烯成型品使用標準》、《GB9688—1988食品包裝材料用聚丙烯成型品使用標準》、《GB13113—1994食品容器及包裝材料用聚對苯二甲酸乙醇酯成型品衛生標準》等為依據。這些食品用復合包裝袋膜的相關衛生標準主要的依據,大部分已是10至15年前的標準,已經相當滯后。
記者發現,同樣以“通則”這一形式命名的標準中,藥監局早在1996年就出臺有《藥品包裝用復合膜、袋通則》,2002年7月經修訂后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文號為YBB00132002。對比藥品包裝方面早已形成統一規劃的事實,食品包裝顯然落在了后面。有人認為,我國食品本身的問題已應接不暇,因此對解決食品包裝存在的問題投入的精力相對少得多———這正是食品包裝衛生安全被忽視的一大因素。專家的觀點是,兩者其實都應該是同步的,都關系到消費者的生命安全。
劉曉薈還向記者透露了《通則》部分相關的細節:“與食品衛生安全相關的主要技術要求就在溶劑殘留物和材質衛生性能兩個方面。在溶劑殘留物方面,《通則》規定溶劑殘留總量應當≤10.0mg/m2,其中苯類含量≤3.0mg/m2。”劉曉薈說,苯雖然是一種性能優良的溶劑,但是其殘留量不能超過標準所規定的指標值,這一要求必須得到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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