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材出版發行呼喚公平市場環境
2008-04-07 09:27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責編:張奕波
日前,在北京召開的基礎教育教材出版研討會上,包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語文出版社和教育科學出版社等在內的多家教材出版單位聯合呼吁廢止教材租型,給中小學教材出版一個公平發展的市場環境。
從2001年開始,我國推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教育部頒布了新的中小學教材編寫審定管理辦法,全國符合條件的出版單位、團體和個人都可以依照教育部統一的課程標準編寫教材,經教育部審定通過后出版并供全國中小學生使用;A教育多年來的全國一本教材統天下的模式被教材多樣化政策取代。目前,全國已有82家出版社或獨立法人團體被教育部和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編寫出版中小學教材,而中小學每個學科的教材現在少則一兩種版本,多則七八種版本。每年教育部都會印制教學用書目錄,下發各省教育廳,供地方選擇使用。
2001年以前,中小學教材由國家投資人民教育出版社一家出版,在當時的經濟和生產條件下,為了解決大規模出版中的印刷難、供貨難等問題,人民教育出版社把教材制成膠片,分發到各地出版單位,由當地負責印刷和供貨。而各地出版單位把教材總價的3%至4%上繳給人民教育出版社,這就是大家通常所說的“租型”。盡管目前國家教材已經開始多本化,教材由國家投資組織編寫轉變為各出版單位投資并組織編寫出版,教材的著作權和所有權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同時,經濟和生產條件也發生了明顯變化,教材的印制和供應條件發生了重大變化,但歷史沿革下來的“租型”仍然在我國不少省份存在,并成為了本次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中相關各方爭議較大的問題。
據記者了解,現在全國有多個省份明文規定,要求各種中小學教材只有經當地出版社租型后,才能在當地出版發行。特別是近日東部某省政府辦公廳發文要求執行其教育廳、財政廳、新聞出版局、物價局、出版總社共同發布的文件,要求進入本省的教材一律由發文單位中的出版總社租型。對此,各個教材出版社提出了自己的異議。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租型的合理性特別是其合法性受到了各出版單位的普遍質疑。參與會議的教材出版單位都提出,教材出版已經從以前的國家投資編寫轉變為企業或機構投資、國家審定,教材的著作權和所有權發生了根本的變化。然而,一些地方出版集團仍然沿襲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作法,強制要求教材租型,否則就封閉市場,這種做法不僅侵犯了原創出版社的利益,也違反了《著作權保護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
北京仁愛教育研究所是第一家獲得教材編寫資格的民營機構,據所長趙勇介紹,教育部的教材審批嚴格而公正,他先后兩次申報了十幾個學科的教材,但最終只通過了三門。而有的出版社投入了上千萬元,最終卻沒有一門教材通過審批能夠出版。“而且教材與其他圖書不同,國家進行了詳細的成本核算,定價有上限。”趙勇說,“教材租型意味著你投資、組織編寫教材和通過國家教材審查,卻必須把印刷、發行和銷售教材的利益轉讓給他人。”巨額投資研發的教材,在經過國家審查通過后,進入使用環節卻必須通過“租型”這種“留下買路錢”的方式進入市場,地方機構通過市場壟斷和行政壟斷的做法強行獲得本應原創出版單位得到的利潤,這種做法讓許多教材出版社難以接受。
此外,教材“租型”的做法也嚴重影響了教材的服務質量,制約了優秀教材的持續出版與研發。一種教材投入使用后,對教師進行培訓,獲得反饋意見不斷修改,才能保證教材的質量。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為維護市場,各教材出版社每年都要投入上千萬元不等進行教材的后期培訓。但教材被租型后,原創出版社利潤微薄,無力開展教材的后期培訓工作;同時,因為主要利潤被地方租型單位獲得,原創出版社沒有經費繼續教材的修改與進一步研發,教材的可持續發展受到了很大的損害。
現在,國家正采取政府采購的方式,使全國廣大中小學生免費獲得教材。而教材“租型”現象的存在,無形中增加了教材的成本環節,對免費教材政府采購的影響已經初現端倪。為此,如何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教材市場,適應市場經濟要求,切實降低中小學教材出版成本,應成為有關各方認真研究的重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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