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福建出口貨物木質包裝貼IPPC標志
2008-02-14 00:00 來源:福建日報 責編:余建良
近日,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聯合發文,決定自3月1日起,對全省口岸出口木質包裝全面實施標志IPPC管理。
根據規定,3月1日至5月31日為過渡期,在此期間,對輸往尚未采用ISPM15號標準的國家或地區的木質包裝,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可根據企業聲明,檢疫查驗合格后放行。6月1日之后,未加施IPPC標志的貨物木質包裝一律不許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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