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成企業希望修改新《勞動合同法》
2008-02-12 00: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編:張奕波
企業怎么看待從1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勞動合同法》?最新出版的《中國企業家》雜志中有一項主要針對制造業與服務業企業的調查表明,超過半數的企業對新《勞動合同法》的某些條款有不同看法,有七成企業希望修改新《勞動合同法》。
調查分別從兩個途徑進行,一是在該雜志社數據中心
隨機抽取了2000個樣本,二是由該刊記者直接面對受訪者獲得答案,在歷時一個月的調查中,總共回收了45份問卷。其中,民營企業回復比較踴躍,占調查企業的70.73%。
調查顯示,面對新《勞動合同法》,有53.66%的企業表示“對其中的一些條款有不同看法”,有2.44%的企業明確表示“反對”,有17.07%的企業表示“持保留態度”,也有7.32%的企業表示“無所謂”,“完全認同該法”的企業占19.51%。
在是否希望國家有關部門對新《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文進行修改或調整的調查中,24.39%的企業表示有“迫切希望”,46.34%的企業表示“希望”修改,“沒有修改要求”的企業占12.2%,表示修改不修改都“無所謂”的企業占17.07%。
對于修改新《勞動合同法》中的哪些條款,有30%的企業選擇了希望修改新《勞動合同法》中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28%的企業選擇了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時要提供勞動補償,有18%的企業表示對裁員經濟補償的有關條款應該修改,還有一部分企業表示有關勞動派遣和外包的規定等相關條款不明。
對于新《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接受調查的企業中有31.71%的企業表示還沒有相應變動,重簽勞動合同的占19.51%,準備外包部分業務的企業占14.63%,改為勞務派遣的企業有4.88%,有29.27%的企業表示修改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以適應新《勞動合同法》。
該調查還對華為、家樂福裁員事件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表明,有32.5%企業認同它們的做法;42.5的企業不認同它們的做法,但覺得情有可原;15%的企業明確對它們的做法表示反對;還有10%的企業沒有明確的態度。
發布上述調查結果的同時,該雜志還專門刊發了“新《勞動合同法》震蕩”的專題,更加詳盡地報道了被調查企業的觀點,以及一些專家的看法。
對于給員工上保險的問題,廣東東莞一家玩具企業表示:“如果給所有員工上齊保險,工廠不如直接倒閉遣散員工。”對于員工加班問題,杭州三替集團總經理陶曉鶯說:“以前,一個保潔員每周工作5天半,遇到節假日就順延下去,工資也是按照5天半計算的;如果她現在告我了,說以前的節假日加班費沒付,這半天要按1.5倍或者2倍計算,這幾年算下來一個人就得上萬元,1000多個人就是1000多萬元。”中原地產華北區董事總經理李文杰則表示:“地產中介這個行業有特殊性,大多數工作是下班后和周末,按照新《勞動合同法》,真的沒法做了。”
通過該調查也可以看到,相當一部分企業的員工并沒有得到相應的保險、加班費等福利待遇。
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周其仁認為,近十年來,一些企業家利用勞工之間的過度競爭拖欠工人工資,置工人的傷殘、死亡于不顧,在中國經濟連續增長10%的情況下,讓一個國家的總理為民工討工資,這些應該是讓中國所有的企業都感到羞恥的事情。優秀的企業家應該聯合起來在輿論上、道德上抵制這種行為,也需要用法律、行政的手段去改善。但他同時認為,新《勞動合同法》中有的條款是“有害的”,比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
也有專家認為,該調查之所以有那么多企業抵觸新《勞動合同法》,和調查企業的行業相關。根據該調查,參與調查的企業主要是生產制造企業和服務業,它們分別占調查企業總數的41.6%和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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