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已實施警示語鳳毛麟角
2007-10-13 00:00 來源:互聯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說法】傳統習慣VS“警示語”
對于購買酒時是否會留意酒包裝上的“警示語”,人們大致分有兩種說法。一種說法認為“警示語”起的作用不大,飲酒已經成了一種習慣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標不標“警示語”沒什么影響。在隨機采訪的20人中(男女各半),持有這種說法的占到了14人,顯然占了上風。
在省直某機關工作的孫先生說,喝酒不是自己想喝多少就喝多少的,來了客人、朋友,大家難免敘敘舊,“喝高了是很正常的,總不能壞了大家的興致吧”。
在鄭州市紅專路住的張大爺今年已經70多歲高齡,他說,自己每天都要喝上幾杯白酒,一天不喝,就覺得少了點什么。“我也不多喝,就喝個一二兩,有點酒意就行。”
另一種說法認為,在酒包裝上標注“警示語”應該能夠起到一定的作用。某公司經理張先生說,喝酒的人都知道喝多了不好,可往往一喝起來就忘了,如果酒包裝上有這樣的標注,也是一種很好的提醒。在鄭州某企業工作的王小姐說,起初也許作用不大,但如果經?吹竭@樣的警示,也許就會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
【聲音】質監部門適時組織檢查
《通則》GB10344-2005替代的是1989年頒布實施的《飲料酒標簽標準》!锻▌t》規定,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內的所有酒精度大于0.5度的酒精飲料,都要在包裝上標注警示語,而用玻璃瓶包裝的啤酒將被要求標示類似于“切勿撞擊,防止爆炸”等相關警示語。
與此同時,新規定對酒類產品的食品添加劑、加工助劑的標注方法也進行了詳細說明,明確了強制標示內容、強制標示內容的免除和非強制標示內容,例如,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應標示具體名稱等。
省質監局有關負責人說,過去只是以為只有產品缺斤短兩、使用劣質原料、品質有問題等才是質量問題,其實,標示也是產品質量的一部分!锻▌t》屬于國家強制性標準,所有企業必須不打折扣地去執行。該負責人表示,正在密切關注這一事情,必要時將組織對市場的執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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