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通則》實施已五日 警示語羞答答難上酒瓶
2007-10-07 00:00 來源:西海都市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按照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聯合發布的《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以下簡稱《標簽通則》)的相關要求,從10月1日起,類似“吸煙有害健康”的警示語將出現在酒瓶的包裝上,但記者近日對省城部分超市走訪后發現,標有警示語的酒瓶幾乎沒有,大部分市民對此規定更不知曉。
據了解,按照《標簽通則》規定,從10月1日起,飲料酒生產企業必須在產品外包裝上標注酒的名稱、質量等級、提示語等內容,用玻璃瓶包裝的啤酒上要求標注“切勿撞擊,防止爆破”等相關提示語;酒精度大于0.5%vol(度)的啤酒、葡萄酒、白酒等酒精飲料的包裝上須注上“過度飲酒,有害健康”“酒后請勿駕車”“暢飲美酒,適度尤佳”“孕婦和兒童不宜飲酒”等警示語。未在包裝上標注警示語的生產企業將被視為“犯規”。
10月5日,記者在西寧市城中區的幾家超市內看到,貨架上各式各樣的酒琳瑯滿目,白酒、紅酒、啤酒,國產酒、洋酒,散裝、精裝的應有盡有,大部分酒的濃度都在0.5%以上,卻沒有見一瓶酒按要求標注警示語。一超市某品牌酒的廠方促銷代表告訴記者,國慶期間廠家做了大量的促銷廣告,但她根本不清楚還有這方面的規定。另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員則表示,超市的酒大多都是10月1日前包裝上市的,這可能是現在很難見到警示語的原因。
記者隨機采訪了一些前往超市買酒的消費者,多數人對《標簽通則》都不知情,對酒瓶上是否標有警示語也不在意。“煙盒上也有‘吸煙有害健康’的提示,但沒有幾個人因煙盒上的警示語而戒煙。”一位姓楊的先生坦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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