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不必標明保質期
2007-08-24 00:00 來源:中國食品科技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從質檢部門獲悉,《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今年10月1日開始實施。與原有標準相比,新標準在標準名稱、酒的酒精度范圍、食品添加劑、酒類“勸說語”等方面都做了調整和明確,有助于酒類生產更加規范化。
專家介紹說,即使目前葡萄酒有標示保質期,保質期也都很長,通常在10年以上。因此,葡萄酒等酒類包裝上免除注明保質期的規定,是基于對酒本身特性的考慮,更顯合理。葡萄酒和度數高的白酒,如果儲存條件符合要求,酒齡越久愈加珍貴。這就是新的《通則》允許葡萄酒和酒精度超過10%vol的飲料酒可免標示保質期的原因。據介紹,在西方國家,葡萄酒都是不標示保質期的。
新《通則》的非強制標識的內容里,建議企業可在酒品標簽標上飲用方法,包括“標識(瓶、罐)容器的開啟方法、每日飲用量、兌制(混合)方法”等對消費者有幫助的說明,此外還推薦采用“過度飲酒,有害健康”、“孕婦和兒童不宜飲酒”等勸說語。此外,《通則》里還要求玻璃瓶包裝的啤酒瓶要求要有“警示語”。事實上,市場上大部分啤酒去年開始就印上了警示語:“切勿撞擊,防止爆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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