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食品包裝物藏安全隱患
2005-11-18 08:29 來源:中國質量報 責編:飛
中秋節期間,北京12365舉報投訴中心接消費者投訴,反映月餅等食品的外包裝(有紙質和木質)和內包裝一打開,有一股刺鼻的氣味,懷疑有污染。該中心工作人員即與包裝盒生產廠家聯系,要求廠家證明其生產的產品合格。廠家提供了有法定授權的上海某質檢中心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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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京12365負責人介紹,目前我國大部分食品企業都是外購包裝制品,而生產包裝制品的企業常常是通用型生產企業,生產的包裝制品既可用于食品,也可用于化工等其他行業,而這些包裝制品用于食品時,其所含有害物質可能對人身造成傷害。比如使用的塑料原料不達標、有害物質殘留以及印刷過程中特殊油墨及特殊顏料超標等,其安全隱患令人擔憂。
據悉,當前我國90%以上的食品包裝中,苯含量是不可避免的。因為苯會在油墨稀釋劑和黏合劑中出現,如果生產企業沒有留出足夠的時間讓苯在生產過程中揮發掉,則苯會在成品中繼續殘留,超過一定量后,會對人體健康構成威脅。目前,我國只對食品的內包裝做出了要求,但只是推薦性標準。根據1999年2月1日實施的國家標準GB/T10005-1998規定,復合膜、袋中溶劑殘留總量≤10mg/m2,其中苯類溶劑≤3.0mg/m2。而對食品外包裝,其監管僅限于尺寸、外觀、強度及物理機械性能等,對溶劑殘留量等有害物質鮮有涉及。如對 月餅質量進行抽查時,檢驗的項目只包括標簽、添加劑、重金屬含量和衛生指標等,月餅的包裝未列入檢驗項目。
北京12365有關負責人指出,食品包裝安全問題已經凸現,如何規范食品包裝行業,保證食品的質量安全,給廣大消費者一個衛生、安全、環保、方便、美觀的食品包裝,已是一個嚴峻而迫切的課題。該負責人還透露,我國包裝業已草擬出了《食品包裝質量標準》,可望近期出臺。
近日,天津12365舉報投訴中心接到有關助力車的投訴。據消費者劉先生訴稱,今年7月,他購買的燃油助力車由于剎車制動系統質量問題,在行駛中造成人員受傷,傷勢嚴重。多次與銷售商協商后,銷售商表示只負責修車,其他賠付概不負責。
經過12365工作人員調查核實,劉先生投訴的助力車,其生產單位并沒有注冊,也未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標注的廠址也不真實。而這時銷售商則辯稱助力車不是自己生產的,車的質量問題應該由生產者負責,他自己也是受害者。
工作人員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對銷售商的責任規定,對銷售商進行了耐心的解釋說服工作,使其認識到,自己銷售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自己應該首先承擔責任,而后向生產者要求追償;銷售商在進貨時就應該核實生產者的合法身份,銷售違法產品,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銷售商在法律面前終于承認了自己的責任,為消費者辦理退車手續,并對消費者損失進行了賠償。同時,執法人員依法對銷售商進行了相應的處理。
天津12365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助力車因其價格適中、騎行快捷、使用方便等特點,很受消費者青睞。但由于個別廠家使用的零部件不過關,影響了助力車的正常使用。該中心接到的投訴中,主要涉及助力車的車架、電池、電路系統和制動系統等。另一方面,助力車是一種新產品,其使用、維護與傳統意義上的自行車有明顯不同。以電動助力車為例,國家標準規定, 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為20公里/小時,此規定是根據電動助力車的整車重量、騎行速度和剎車制動系統的綜合關系制定的。而有的廠家為迎合部分消費者一味求快的心理,違反規定,擅自加大限速。也有消費者盲目地追求速度,將助力車限速器的連線剪斷。
諸多因素,埋下安全隱患,使不合格助力車成馬路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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