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運輸包裝未加施檢驗檢疫標志一律不準出口
2007-08-14 00:00 來源:紅其拉甫檢驗檢疫局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為保證我國出口食品質量安全,打擊食品非法出口行為,國家質檢總局近日發布了《關于出口食品加施檢驗檢疫標志的公告》,要求自9月1日起,34大類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合格的出口食品,運輸包裝(運輸包裝如筐、麻袋、塑編袋、網袋等無法加施的不要求加施,散裝食品不要求加施)上加施檢驗檢疫標志,即CIQ標志。標志為激光防偽,外觀為圓形,正面文字為“中國檢驗檢疫”及其英文縮寫“CIQ”,背面加注十六位數碼流水號。規格有三種:直徑20mm、30mm、40mm,企業可根據需要運輸包裝大小選擇標志的規格。9月1日起,34大類出口食品運輸外包裝須加施檢驗檢疫標志,即CIQ標志,否則一律不準出口。違規企業將提高其產品查驗比例,還將列入國家質檢總局的“進出口食品違規企業名單”。
據介紹,9月1日起,全國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將在對出口食品進行查驗,查驗內容為運輸包裝上需注明的信息以及CIQ標志的加貼情況,如發現貨證不符,或未加施CIQ標志,一律不準出口。同時檢驗檢疫機構還將相關企業的信息上報國家質檢總局,國家質檢總局通過總局門戶網站《進出口食品風險預警》欄目向全系統發布預警,以后該食品生產企業、發貨人、代理報檢人報檢的所有出口食品的查驗比例將提高到50%,甚至100%。對于不按照規定加施檢驗檢疫標志,或者偽造、變造、盜用、買賣、涂改等違法改變檢驗檢疫標志加施狀態的違規企業,除按規定實施處罰外,還要將該企業列入國家質檢總局門戶網站上的“進出口食品違規企業名單”。
這次需加施檢驗檢疫標志的34大類出口食品有:水產品及其制品、畜禽、野生動物肉類及其制品、腸衣、蛋及蛋制品、食用動物油脂,以及其他動物源性食品。大米、雜糧(豆類)、蔬菜及其制品、面粉及糧食制品、醬腌制品、花生、茶葉、可可、咖啡豆、麥芽、啤酒花、籽仁、干(堅)果和炒貨類、植物油、油籽、調味品、乳及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罐頭、飲料、糖與糖果巧克力類、糕點餅干類、蜜餞、蜂產品、速凍小食品,食品添加劑等。
此次加施檢驗檢疫標志的出口食品涉及范圍廣、品種多、企業面大,紅其拉甫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從事中國巴基斯坦、中國塔吉克斯坦出口食品貿易的各外貿企業和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要盡快作好準備工作,確保食品在9月1日后順利出口。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