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葡萄酒申報應注明包裝規格
2007-06-19 00:00 來源:北侖新聞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北侖新聞網訊:近日,杭州某酒業公司向寧波海關申報進口一批葡萄酒,因不清楚貨物包裝規格,誤將3升/盒申報成750毫升/瓶,兩者稅率相差6個百分點,造成企業申報不實,引起不必要的麻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規定,裝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應歸入2204.2100項下,關稅稅率為14%,而裝入2升以上的則應歸入2204.2900項下,稅率為20%。進口葡萄酒包裝狀態不一樣,兩者歸類、稅率就會存在較大差異。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