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宋曉華:把過度包裝列為商業欺詐行為
2007-03-05 00:00 來源:新華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商品過度包裝已成為當今社會一大公害,在多個方面給社會帶來經濟損失和社會問題。全國政協委員宋曉華呼吁:將愈演愈烈的過度商品包裝列入商業欺詐行為進行約束。
宋曉華委員說,包裝業所用紙張、橡膠、玻璃、鋼鐵等等,都是工業生產和生活中的重要材料。過度包裝要耗費大量原材料,浪費了原本就稀缺的資源。過度包裝又造成了巨量的生活垃圾,使不可降解的固體廢物污染成倍增加。據統計,北京市每年產生的垃圾近300萬噸,其中20%為過度包裝物。北京市每年垃圾處理費高達10億元,如果減少不必要的過度包裝,僅此一項費用就可節省2億元。
商品的過度包裝加大了商品成本,直接損害了消費者利益,也助長了商業欺詐之風。一些商品的包裝成本占到產品總價的70%,更有黑心商家趁機搭售其他商品。消費者以不菲代價購得普通的甚至劣等商品,不僅減少社會福利,而且“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豪華包裝商品,使商業欺詐之風蔓延,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過度包裝還誘發社會奢侈風氣,暗藏腐敗行為,加劇了社會的不和諧。”宋曉華委員說,近年各地出現的天價月餅、天價洋酒、天價保健品等,誘發了社會奢侈之風,有悖于建設節約型和諧社會的精神;更有甚者,過度包裝的節日禮品被有些人作為“遮羞布”,搭配貴重禮品大開賄賂之道。
宋曉華委員建議,應當明確地把過度包裝列為商業欺詐行為,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規進行日常監管處罰。宋曉華同時呼吁盡快制定和完善主要商品的包裝標準,尤其要制定高檔消費品和幾類特殊商品的強制性包裝標準;同時,在產業政策的設計上,要體現出“反對過度包裝”的政策導向。從稅收政策和產業準入政策上,鼓勵一般商品的“無包裝”和高檔消費品的“簡單包裝”,強調包裝要無害于生態環境、人體健康并可循環利用或再生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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