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試辦塑料袋回收初見成效
2007-02-28 00:00 來源:卓創資訊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消費者出門購物,塑料袋是便利又輕巧的好幫手,不過往往幾天下來,家中塑料袋就堆積如山,收藏占空間,丟棄又浪費資源。臺“環保署”26日表示,今年4月起將擴大推動塑料袋回收試辦計劃,擴及全臺,屆時民眾只要將不用的塑料袋稍事清理,即可交由清潔隊回收。
據“中央社”報道,塑料袋好用便利,卻是對環境極度不友善的物質,久埋不爛,焚化又會產生有毒物,由于用量占島內垃圾總量高達二至三成,一直是令“環保署”頭痛的棘手問題,不僅相繼出臺塑政策,去年更進一步開辦塑料袋回收。
“環保署廢管處”科長張旭彰表示,去年5月至12月,“環保署”在14個縣市先行試辦塑料袋回收,8個月來共回收2300公噸、約7.1億個4兩大小的紅白塑料袋,成效不錯,一舉突破“環保署”原先設定的900公噸預期目標,因此決定擴大試辦范圍至全臺各縣市。
14個試辦縣市包括:臺北市、高雄市、高雄縣、宜蘭縣、臺中縣、臺中市、新竹市、桃園縣、基隆市、彰化縣、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花蓮縣;其中臺中縣及臺中市成效最佳,臺中縣每月平均回收達111公噸、臺中市則為74公噸。
張旭彰說,4月1日起,全臺各縣市都至少會有一個鄉鎮市投入試辦塑料袋回收,若成效良好,“環保署”最快08年1月就會公告,將塑料袋納入“地方執行機關應回收項目”中,全面強制回收,屆時民眾排出垃圾時,應比照資源垃圾,將塑料袋交由清潔隊的資源回收車回收,不能再當一般垃圾丟棄,否則可處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不等罰單。
不過目前塑料袋的回收再利用,區分為干式、濕式兩種,“環保署”指出,前者只回收干凈塑料袋,后者則可以處理沾附油污的臟塑料袋,由于各縣市處理方式不盡相同,提醒民眾回收前,最好上各地環保局網站查詢回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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