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預包裝演繹“大變臉”
2005-08-13 14:40 來源:中華印包網 責編:ge ran
一盒乳制品乍一看以為是酸牛奶,仔細觀察才發現包裝上還有很小兩個“飲料”字樣。類似這樣的經歷,消費者常常在超市、商場中碰到。這種容易誤導消費者的模糊標簽10月份起將被禁止使用。日前,國家質監部門頒布了《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以下簡稱《通則》)兩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從10月1日起所有不符合新標準要求的食品均不得上市銷售。
產品名稱花俏繁多
記者在浙江省杭州市的好又多、世紀聯華等幾家規模較大的超市暗訪時發現,果汁類飲料常被標為果力柳橙、鮮芒果、真鮮橙、蜂蜜檸檬、鮮橙爽等,這些花俏的名稱常使消費者將“飲料”誤以為天然果汁,其實大部分產品只是加入一定果汁的飲料,有些甚至只是添加水果味香料的飲品。而乳酸制品的名稱就更是琳瑯滿目,僅酸奶類飲料就有乳酸菌、酸酸乳、酸乳酪、果汁酸奶、優酪乳、含乳飲料等六七種名稱,這些名稱大同小異,又各不相同,使消費者很難正確選擇。根據《通則》要求:“應在食品標簽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而市場上真正符合標準的乳酸制品卻是鳳毛鱗角。
生產日期嬌羞遮面
除了花里胡哨的名稱外,記者還發現,有些商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遮遮掩掩跟消費者捉起了迷藏。食品包裝袋上生產日期見包裝、生產日期見封口等字樣隨處可見。其中一些產品竟然在包裝袋上標明“生產日期見外包裝”,記者打聽后才知道“外包裝”是指每箱熟肉制品外面的發貨箱,也就是說,消費者如果不買一整箱是看不到生產日期的。超市出售的自制糕點大部分也寫著“生產日期見包裝”,但打印的位置不固定,使消費者很難找到生產日期。至于散裝的糕點、速凍食品、木耳、銀耳、干果等干貨,沒有生產日期更是司空見慣。據業內有關人士介紹,這種在生產日期上打“擦邊球”,延長售賣日期是很多食品廠家慣用的手法。而新《通則》中指出,如日期標志采用“見包裝物某部位”的方式,應標示所在包裝物的具體部位。日期標示不得另外加貼、補印或篡改。如標志在它處,應注明詳細的標注位置,不得以“見外包裝”等詞語,模糊帶過。
食品成分迷霧重重
長期以來,食品成分對于消費者來說一直是個謎團,商家總以商業秘密為由,含糊推脫。新《通則》要求,食品配料表要說清楚各種配料應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時加入量的遞減順序一一排列,所有配料甚至包括水,不論量的多少必須標注,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應標示具體名稱和規定代碼。這就意味著今后消費者不會在包裝上只看見“添加防腐劑”等字樣,而可以清楚了解到添加防腐劑的構成及成分的含量。對于像甜味劑一類外延大內涵模糊的標示到底是木糖醇還是糖精,今后將要求有具體的名稱。這使食品安全更加透明,消費者的選擇更有針對性了。
另外,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標準規定,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可以標示營養素含量水平、營養素含量比較和營養素作用的聲稱。營養素作用的聲稱要求,所有預包裝食品和特殊膳食用食品可以聲稱某種營養素對維持人體正常生長、發育的生理作用,但企業不得聲稱或暗示產品有治愈、治療或防止疾病的作用,也不得聲稱所示產品本身具有某種營養素的功能。
標簽不合格一律撤柜
杭州市質監部門的曹工程師說,新標準正式實施后,質監部門將對食品標簽展開專項檢查,到時候凡是標簽標志與國家強制規范相違背的將一律查處,不允許在市場上銷售。對于目前還在銷售的產品大量存在標簽不符合規定的情況,他表示:“一些大企業,我們會給予限定的過渡期,畢竟他們的生產、銷售量都很大,一下子全面‘封殺’會對企業造成很大損失。但專項檢查不會受影響,在新標準實施后將全面展開。”
浙江省食品衛生的有關人士也表示,食品的生產與保質期一直是投訴的重點,修改后的《通則》規范得更細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過期食品把膠紙上的生產日期改一下,重新向顧客兜售的情形。在其他方面,新《通則》也使消費過程更透明,消費者能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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