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應警惕食品包裝標簽作假
2006-12-11 00:00 來源:中國食品質量報 作者:范紅悅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食品標簽是食品的身份證明,包括食品包裝上的文字、圖形、符號和一切說明。消費者可以通過食品標簽了解食品的名稱、配料、營養成分、廠名、批號、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信息,可以通過食品標簽引導和指導消費者選購食品。然而,目前一些食品生產企業往往按照自己的習慣或促銷需要濫用食品標簽,誤導消費者。食品標簽作假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標簽標注不真實
標簽上不采用食品真實屬性的名稱,還有些產品標注的名稱不能清晰地反映產品的真實屬性。如有的產品名為“哈密瓜夾心”、“奶油夾心”等等,其實包裝內容是餅干,可名稱上卻缺少“餅干”這個關鍵詞。又如,某公司經銷的乳飲料,其包裝上標為“生鮮乳”飲料,飲料兩字卻非常小,幾乎可以被忽略。從目前市場情況來看,沒有哪種技術能保證生鮮乳在作為商品投放市場的這段時間內不受微生物污染,況且產品經過任何一種加工也就失去了“生鮮”的意義,何況又加工成完全不屬于同一產品屬性的飲料,所以這種模糊的標注容易對消費者產生誤導。
■標簽標注不全
最為常見的是有些袋裝食品既沒有標注生產日期也沒有標注保質期,有的只注明保質期,沒有生產日期,或寫著生產日期見××處,卻不見其蹤影;還有一部分食品標簽上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字跡模糊,使消費者難以辨認;更有甚者是連食品同標簽一起被廠家“優惠”出售,即產品出廠時沒有生產日期,商家可隨賣隨貼。標簽上的“生產日期”實際上成了銷售日期,食品添加成分標注也不全。例如,有些廠家在產品中添加了食品添加劑,按規定應把添加劑的具體名稱標注出來,而廠家在配料清單中沒有注明具體的添加劑名稱。有的食品生產廠家在產品中添加防腐劑或人工色素,卻聲稱其產品是“不含防腐劑或人工色素”的天然食品。
■標簽標注不規范
凈含量和固形物的標注不規范。按規定凈含量應當與食品名稱在包裝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標注,這樣便于消費者購買時選擇,但一些產品的凈含量卻標注在反面或側面。有的固態產品用體積毫升標示,有的液態產品卻用重量公斤標示,恰恰標注反了。
將大包裝食品分解成小包裝,小包裝上干脆不標明食品的產地、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還有的商家把過期食品的包裝拆掉當作零散食品出售,或者利用鄉鎮的一些個體商店銷往農村等邊遠地區。
■標簽標注夸大、隨意
有些廠家的產品在包裝上印有牛奶、雞蛋等圖案,而在配料表中卻不見牛奶和雞蛋;有的產品將保質期標為1~3個月,消費者難以掌握。如若過了1個月食品變質了,只好自認倒霉,因為保質期可算是1個月。如若過了1個月后商品還在銷售,則似乎也無可指責,因為保質期可到3個月。(p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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