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將重罰“天價月餅”限制過度包裝
2005-08-03 15:29 來源:中華印包網 責編:ge ran
距離中秋還有近兩個月時間,現在正是各廠家開始生產月餅之時。安徽省工商局近日向社會正式公告,限制月餅過度包裝的立場,禁止對月餅進行過度包裝和搭售。
以往普通月餅的外包裝一般不會超過月餅的價值,但近幾年,普通月餅的外包裝與盒內月餅的價比就變成了1:1,豪華月餅外包裝價值甚至占了 70%,有的則更多,一些廠家更是在月餅包裝中搭售茶葉、名酒、陶器、餐具等,月餅售價隨之大幅上升。在一些高檔商場和酒店,月餅常出現千元甚至上萬元的天價,即便是低價位的月餅也多300元~500元/盒之間。
月餅過度包裝、搭售商品大大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包裝的本意是保護商品、美化外觀,但消費者掏錢買的是商品而不是包裝。如果廠家本末倒置,甚至包裝的成本超過產品成本,則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已于今年7月5日發布了關于規范月餅包裝及搭售等行為的公告,明確表明政府在月餅過度包裝問題上的立場和態度。
安徽省工商局規定,經營者應當對月餅進行合理包裝,使用無毒、無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的材料,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制止搭售,在月餅包裝中搭售物品的市場價格如果明顯超過月餅自身價格的,專用名稱就不應該標示為月餅。違反此規定,有關部門可依法處罰。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依據價格法,要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產品和違法所得,并處罰款;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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