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煙包裝標識標準
2005-08-05 09:54 來源:中華印包網 責編:ge ran
1 范圍
GB5606的本部分規定了卷煙包裝標識的要求、試驗方法及檢驗規則。
本部分適用于卷煙。
- 規范性引用文件
- 定義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GB/T5606.1 卷煙 抽樣
GB12904 商品條碼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部分。
3.1 盒 packet
卷煙的最小包裝單位。其中可裝入若干支(通常為20支)卷煙,分為軟盒、硬盒及其它三種。
3.2 條 carton
卷煙盒的最小包裝單位。其中可裝入若干盒(通常為10盒)卷煙,硬包裝稱為條盒,軟包裝稱為條包。
-
箱 case
卷煙條的最小包裝單位。其中可裝入若干條(通常為50條)卷煙。
警句 warnings政府頒布的“吸煙有害健康”等警示句。
3.5 包裝標識 mark
指包裝體上用于識別產品及其質量、數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種標識的統稱。產品標識可以用文字、符號、數字、圖案以及其他形式表示。
- 要求
4.1 通用條件
4.1.1 卷煙商標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包裝標識所使用的中文文字應符合規范漢字的要求,各類標識應當清晰、牢固,易于識別,在使用漢字的同時可使用漢語拼音或者外文。
4.1.2 卷煙包裝體上應注明省(市)名和企業名稱或直接注明企業名稱,生產企業的名稱應是依法登記注冊的,能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的生產企業的名稱。
4.1.3 按照合同或者協議的約定相互協作,但又各自獨立經營的企業,在其合作生產的卷煙產品包裝上,應當注明具有該卷煙產品商標所有權企業及產品生產企業的名稱。
4.1.4 產品標識使用的漢字、字母和數字,其字體高度不得1.8mm。
4.1.5 獲得國家認可的質量標志的產品,可以在有效期內標注質量標志。
4.1.6 在卷煙包裝體上及內附說明中不得使用“保健”、“療效”、“安全”、“環!、“淡味”、“柔和”等文字及卷煙成份功效的說明。
4.1.7 符合GB12904和(或)國家煙草主管部門要求的商品條碼,應能夠準確識讀。
4.2 箱
箱體上應明示以下內容。
4.2.1 卷煙數量,以支計。
4.2.2 箱體規格,標識為(長×寬×高)mm或長mm×寬mm×高mm。
4.2.3 卷煙牌號、商標所有權企業及生產企業名稱、生產企業地址、卷煙規格、生產日期、價類、商品條碼;
4.2.4 符合國家規定的商品儲運安全標志;
4.2.5 執行標準的編號及生產許可證編號。
4.3 條、盒
條、盒上應注明以下內容。
4.3.1 商標及注冊標記。透明紙條包可以不印刷商標主圖案。
4.3.2 符合4.1.2、4.1.3規定的商標所有權企業及生產企業名稱。
4.3.3 卷煙數量(支)、條碼、生產日期。
4.3.4 焦油量,表示為XXmg或Xmg;煙氣煙堿量,表示為X.Xmg;煙氣一氧化碳量,表示為XXmg或Xmg;標注應與背景色對比明顯,其字體高度不得小于2.0mm。
4.3.5 應使用政府頒布的警句或警示性圖案、標識。中文警句字體高度不得小于2.0mm。
5 試驗方法
5.1按GB/T5606.1抽取實驗室樣品,制備試樣。
5.2 按YC/T28.1進行試驗。
6 檢驗規則
6.1 包裝標識質量缺陷為A類不合格項,嚴重質量缺陷。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則判該批卷煙不合格:
棗一箱不符合要求;
棗一條不符合要求;
棗一盒不符合要求。
6.2 箱、條、盒單位不合格扣分值見表1。各項不合格數乘以單位扣分值等于該項目不合格扣分數。卷煙包裝標識考核采用百分制表示,其得分為100減去各項目不合格扣分數總和,得分為負分時以零分計。
表1 箱、條、盒單位扣分值
包裝體 |
箱 |
條 |
盒 |
單位扣分值 |
1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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