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餅包裝成本將設上限 首個強制性標準有望出臺
2005-07-29 09:43 來源:中國包裝網 責編:ge ran
我國首個國家級的強制性月餅標準由國家標準委進行公告并征求意見,將于8月召開審批會議,標準有望于10月出臺,明年開始實施。其中,《標準》明確規定,月餅包裝成本應不超過其出廠價格的25%。
作為月餅國家標準的主要起草單位之一,記者昨天從中國商業聯合會了解到,標準對月餅種類以及餡料的含量作出了明確規定。如:水產制品類月餅,要求在果仁類餡的基礎上添加適量蝦米或魚翅(水發)、鮑魚等水產制品為餡的月餅,水產制品含量不低于餡料總量2.5%;蓮蓉餡月餅,要求除糖、油脂之外,其他原料中蓮籽含量大于等于60%;果蔬類月餅,要求干制或蜜制水果含量不低于餡料總量20%。
此外,對于月餅中使用的防腐劑、著色劑、甜味劑,標準要求必須注明具體品名。當糖完全被甜味劑替代時,應在月餅的命名中有說明。散裝的月餅也要在月餅周轉專用箱上的明顯位置注明生產廠家、廠址、產品名稱、執行標準號和生產日期的標簽。
7月27日,在商務部召開的《關于促進月餅市場健康發展新聞通氣會》上,中國焙烤食品糖制品工業協會負責人在談到月餅包裝時,承認月餅行業確實存在著“天價”月餅和過度包裝的現象。造成“天價”的主要原因是在月餅盒內搭售了貴重的其他物品,如手機、照相機、金銀飾物、名煙名酒等,使銷售價格與月餅的實際價格嚴重背離,這種現象必須加以制止。
即將出臺的《標準》要求,月餅的生產企業、銷售企業在包裝月餅時,不應當使用虛假的壁厚、蓋子和遮蓋物,或者其他方式的構造和填充以欺騙消費者。月餅包裝的制作、外形和填充不應當引起誤導。如:單件商品內包裝的空位不超過總容積的15%,外包裝空位不超過總容積的45%;多件商品混裝一盒,須根據商品形態與商品性能合理擺放,其空位容積,不超過盒內容積的50%。其中尤其重要的是,標準規定“月餅包裝成本應不超過其出廠價格的25%”。
中國商業聯合會、中國焙烤食品糖制品工業協會、中國烹飪協會和中國飯店協會還聯合發出倡議,要求各月餅生產企業及相關行業應高度重視節約資源,選擇可重復利用的包裝材料,對月餅進行適度合理的包裝,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和包裝性廢物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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