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細節曝光!濮陽首例非法印刷出版物案開庭審理!
2020-09-08 11:55 來源:濮陽早報 責編:覃子喻
- 摘要:
- 9月3日,清豐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河南濮陽清豐“7.09”非法印刷出版物案,這也是我市首例非法印刷出版物刑事案件。
【CPP114】訊:9月3日,清豐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河南濮陽清豐“7.09”非法印刷出版物案,這也是我市首例非法印刷出版物刑事案件。
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聯合將河北邯鄲“5.21”假記者敲詐勒索案等46起案件列為全國“掃黃打非”掛牌督辦案件。其中,包括我市清豐“7.09”非法印刷出版物案。從前期查辦情況看,相關犯罪嫌疑人所涉問題嚴重,性質較為惡劣,涉嫌構成刑事犯罪。
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0月,被告人馮某某、仲某在未辦理印刷許可證的情況下,為逃避監管,租用被告人張某的森業印刷廠的場地,在張某印刷廠內放置兩臺印刷機負責印刷,對外宣稱為一家印刷廠,被告人張某負責給馮某某操作印刷機,張某的森業印刷廠負責裝訂。張某在明知馮某某沒有印刷許可證的情況下給其提供場地,并為馮某某、仲某印刷、裝訂《萬年歷》《莽法玄機》等非法出版物,從中獲利。在張某位于濮陽市華龍區科技創業園內的森業印刷廠內非法印刷、裝訂的圖書達27.96萬冊,封面標準價值人民幣99.02萬元,其中1.75萬冊圖書實物經河南省新聞出版局鑒定為圖書類非法出版物。
2018年4月1日,被告人馮某某、仲某和張某某簽訂合伙協議,以每人出資人民幣198766.4元,共計人民幣596299.2元,在清豐縣韓村鎮前馮家村成立清豐縣韓村鎮金星印務科技裝訂廠。在未取得裝訂、印刷許可證的情況下,2018年10月份,馮某某、仲某將在張某森業印刷廠處的印刷機搬運至清豐縣韓村鎮前馮家村北馮某某家老院子內創辦印刷廠,雇傭工人印刷、裝訂圖書。馮某某負責提供場地、管理印刷廠、裝訂廠,負責聯系印刷、裝訂業務;仲某負責資金的收支,聯系印刷、裝訂業務。張某某負責印刷及印刷、裝訂設備的維修,并將印刷好的出版物運送至該村東南側的裝訂廠由雇傭的工人進行裝訂。2019年7月13日,濮陽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聯合濮陽市公安局等部門在清豐縣韓村鎮前馮家村東南角馮某某裝訂廠、倉庫內,當場查獲圖書1.1萬余冊,共計非法印刷、裝訂圖書964329冊。其中,《紅白喜事實用全書》等172種,經河南省新聞出版局對圖書實物鑒定,認定為圖書類非法出版物,共計689983冊,封面標注價值共計人民幣3068萬余元。
2019年8月9日,市“掃黃打非”辦公室聯合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清豐縣公安局等部門在濮陽市華龍區科技創業園內張某的森業印刷廠查獲《夢想導師·小學低年級段》3900冊。經查,該《夢想導師·小學低年級段》系張某讓鄭州一天印刷廠代為印刷、裝訂的,共計4200冊,經河南省新聞出版局對圖書實物鑒定,認定為圖書類非法出版物。書面標注價值共計人民幣11.622萬元。
另查明,在張某的森業印刷廠內,發現尚未裝訂的《金瓶梅》散頁、《紅星照耀中國》散頁等均無許可手續,其印刷被查獲的高中復習資料等均被認定為違法違規行為。
此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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