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所有制文化企業走出去可享同等待遇
2014-03-20 14:07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報 責編:劉曉燕
- 摘要:
- 據新華社電 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意見》,對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推動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做出全面部署。鼓勵和支持國有、民營、外資等各種所有制文化企業從事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經營的對外文化貿易業務,并享有同等待遇。
【CPP114】訊:據新華社電 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意見》,對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推動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做出全面部署。鼓勵和支持國有、民營、外資等各種所有制文化企業從事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經營的對外文化貿易業務,并享有同等待遇。
《意見》提出,要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加強政策引導,優化市場環境,壯大市場主體,改善貿易結構,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和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文化合作和競爭,把更多具有中國特色的優秀文化產品推向世界。
《意見》強調堅持“統籌發展、政策引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的基本原則,明確了到2020年的發展目標: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外向型文化企業,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文化產品,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文化品牌,搭建若干具有較強輻射力的國際文化交易平臺,使核心文化產品和服務貿易逆差狀況得以扭轉,對外文化貿易額在對外貿易總額中的比重大幅提高,我國文化產品和服務在國際市場的份額進一步擴大,我國文化整體實力和競爭力顯著提升。
《意見》明確了支持重點,鼓勵和支持國有、民營、外資等各種所有制文化企業從事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經營的對外文化貿易業務,并享有同等待遇。鼓勵和引導文化企業加大內容創新力度,在編創、設計、翻譯、配音、市場推廣等方面予以重點支持。支持文化企業拓展文化出口平臺和渠道,鼓勵各類企業通過新設、收購、合作等方式,在境外開展文化領域投資合作,建設國際營銷網絡,擴大境外優質文化資產規模。鼓勵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增加對文化出口產品和服務的研發投入,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
在加大財稅支持方面,《意見》提出,中央和地方有關文化發展的財政專項資金和基金,要加大對文化出口的支持力度。對國家重點鼓勵的文化產品出口實行增值稅零稅率。對國家重點鼓勵的文化服務出口實行營業稅免稅。結合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試點,逐步將文化服務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對納入增值稅征收范圍的文化服務出口實行增值稅零稅率或免稅。
此外,《意見》還明確提出為文化企業出口提供通關便利,減少行政審批,簡化因公出境審批手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為文化企業開拓海外市場提供公共信息服務,加強人才培養,建立健全中介組織。
《意見》要求,建立健全對外文化貿易工作的多部門聯系機制,由商務、宣傳文化、外交、財稅、金融、海關、統計等部門統籌推進各項政策措施的制定與落實。修訂文化產品和服務進出口統計目錄,完善對外投資統計,統一發布統計數據。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政策落地,取得實效。
《意見》提出,要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加強政策引導,優化市場環境,壯大市場主體,改善貿易結構,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和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文化合作和競爭,把更多具有中國特色的優秀文化產品推向世界。
《意見》強調堅持“統籌發展、政策引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的基本原則,明確了到2020年的發展目標: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外向型文化企業,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文化產品,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文化品牌,搭建若干具有較強輻射力的國際文化交易平臺,使核心文化產品和服務貿易逆差狀況得以扭轉,對外文化貿易額在對外貿易總額中的比重大幅提高,我國文化產品和服務在國際市場的份額進一步擴大,我國文化整體實力和競爭力顯著提升。
《意見》明確了支持重點,鼓勵和支持國有、民營、外資等各種所有制文化企業從事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經營的對外文化貿易業務,并享有同等待遇。鼓勵和引導文化企業加大內容創新力度,在編創、設計、翻譯、配音、市場推廣等方面予以重點支持。支持文化企業拓展文化出口平臺和渠道,鼓勵各類企業通過新設、收購、合作等方式,在境外開展文化領域投資合作,建設國際營銷網絡,擴大境外優質文化資產規模。鼓勵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增加對文化出口產品和服務的研發投入,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
在加大財稅支持方面,《意見》提出,中央和地方有關文化發展的財政專項資金和基金,要加大對文化出口的支持力度。對國家重點鼓勵的文化產品出口實行增值稅零稅率。對國家重點鼓勵的文化服務出口實行營業稅免稅。結合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試點,逐步將文化服務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對納入增值稅征收范圍的文化服務出口實行增值稅零稅率或免稅。
此外,《意見》還明確提出為文化企業出口提供通關便利,減少行政審批,簡化因公出境審批手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為文化企業開拓海外市場提供公共信息服務,加強人才培養,建立健全中介組織。
《意見》要求,建立健全對外文化貿易工作的多部門聯系機制,由商務、宣傳文化、外交、財稅、金融、海關、統計等部門統籌推進各項政策措施的制定與落實。修訂文化產品和服務進出口統計目錄,完善對外投資統計,統一發布統計數據。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政策落地,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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