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作家棉棉訴谷歌侵權索賠額升至200萬元
2012-07-27 16:33 來源:北京晨報 責編:王岑
- 摘要:
- 從2009年到2012年,從6萬到200萬,從海淀法院到市一中院,女作家王莘(棉棉)訴谷歌中國網站“圖書搜索”欄目侵犯其著作權的案件可謂是一波三折。昨天上午,本案在市一中院首次開庭,而這距2009年12月雙方在海淀法院的證據交換,已過去了兩年半的時間。
【CPP114】訊:從2009年到2012年,從6萬到200萬,從海淀法院到市一中院,女作家王莘(棉棉)訴谷歌中國網站“圖書搜索”欄目侵犯其著作權的案件可謂是一波三折。昨天上午,本案在市一中院首次開庭,而這距2009年12月雙方在海淀法院的證據交換,已過去了兩年半的時間。
起訴:作品片段“被搜索”
王莘本人并未出席昨天的訴訟,原告席上只坐著其代理人,而兩個被告北京谷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谷歌中國)和谷歌公司共同聘請的兩名代理人則在被告席上就坐。此前兩名被告曾以審理中會涉及谷歌技術和商業秘密為由申請不公開審理,但法院沒有準予。上午9點半,女作家王莘訴谷歌公司侵犯其著作權一案準時開庭審理。
王莘,筆名棉棉,被媒體稱為中國年輕一代最有前途、最具震撼力的作家,其文學作品被翻譯成13種語言在全世界出版,代表作《鹽酸情人》、《糖》等。2009年,王莘發現,谷歌中國網站的“圖書搜索”欄目收錄了其作品《鹽酸情人》,該收錄作品的行為并沒有得到其許可,但網站便將作品掃描上網并供不特定訪問者查看下載。此外,兩被告在此過程中,還將其作品以片段的方式展示,破壞了自己作品的完整結構。
王莘認為,兩被告的行為侵害了其合法擁有的著作權,向法院起訴要求兩被告停止侵權,公開道歉,同時還提出了200余萬元的賠償請求,其中包括近7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
谷歌:“這在美國不違法”
谷翔公司認為,目前暫時無法證明原告王莘就是“棉棉”,此外即使證明王莘就是“棉棉”,也不能證明其對涉案的《鹽酸情人》這本書的所有作品享有著作權,“序言是另一個作家寫的,棉棉對這段序言應該不享有著作權”。此外,谷翔公司認為自己只不過是網絡服務商,提供的是搜索鏈接服務,在得知存在版權爭議后,已刪除了相關頁面,因此“已經盡到義務”。
谷歌公司則認為其屬于美國公司不是中國公司,且其實施的復制行為在美國完成而非在中國,而“這種行為在美國并不違法”,因此不能用中國的著作權法評價谷歌公司的行為。
庭審結束前,雙方均表示可以接受調解,卻都未拿出調解方案,因此法院暫時宣布休庭。
棉棉:索賠200萬非炒作
因王莘本人目前身在美國,記者聯系采訪了王莘的代理人——盈科律師事務所陳東坡律師。針對谷歌公司指出王莘從首次起訴時提出的6萬元賠償請求,飆升到現在的200余萬元,有惡意訴訟和炒作之嫌,陳律師表示,首次訴訟時認為侵權只在中國境內,但在交還證據階段得知是美國的谷歌公司復制了全書,因此意識到侵權范圍可能擴大,所以才調整了訴訟請求。
而對于谷歌公司提出的網上公布作品片段可以更好地介紹該書的說法,陳律師表示不能接受:“我們同一些電子商務網站也有合作,這些網站也會公布作品的片段甚至章節,但那都是經過王莘本人同意的,對于這種未經同意的宣傳,我們不需要。”
起訴:作品片段“被搜索”
王莘本人并未出席昨天的訴訟,原告席上只坐著其代理人,而兩個被告北京谷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谷歌中國)和谷歌公司共同聘請的兩名代理人則在被告席上就坐。此前兩名被告曾以審理中會涉及谷歌技術和商業秘密為由申請不公開審理,但法院沒有準予。上午9點半,女作家王莘訴谷歌公司侵犯其著作權一案準時開庭審理。
王莘,筆名棉棉,被媒體稱為中國年輕一代最有前途、最具震撼力的作家,其文學作品被翻譯成13種語言在全世界出版,代表作《鹽酸情人》、《糖》等。2009年,王莘發現,谷歌中國網站的“圖書搜索”欄目收錄了其作品《鹽酸情人》,該收錄作品的行為并沒有得到其許可,但網站便將作品掃描上網并供不特定訪問者查看下載。此外,兩被告在此過程中,還將其作品以片段的方式展示,破壞了自己作品的完整結構。
王莘認為,兩被告的行為侵害了其合法擁有的著作權,向法院起訴要求兩被告停止侵權,公開道歉,同時還提出了200余萬元的賠償請求,其中包括近7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
谷歌:“這在美國不違法”
谷翔公司認為,目前暫時無法證明原告王莘就是“棉棉”,此外即使證明王莘就是“棉棉”,也不能證明其對涉案的《鹽酸情人》這本書的所有作品享有著作權,“序言是另一個作家寫的,棉棉對這段序言應該不享有著作權”。此外,谷翔公司認為自己只不過是網絡服務商,提供的是搜索鏈接服務,在得知存在版權爭議后,已刪除了相關頁面,因此“已經盡到義務”。
谷歌公司則認為其屬于美國公司不是中國公司,且其實施的復制行為在美國完成而非在中國,而“這種行為在美國并不違法”,因此不能用中國的著作權法評價谷歌公司的行為。
庭審結束前,雙方均表示可以接受調解,卻都未拿出調解方案,因此法院暫時宣布休庭。
棉棉:索賠200萬非炒作
因王莘本人目前身在美國,記者聯系采訪了王莘的代理人——盈科律師事務所陳東坡律師。針對谷歌公司指出王莘從首次起訴時提出的6萬元賠償請求,飆升到現在的200余萬元,有惡意訴訟和炒作之嫌,陳律師表示,首次訴訟時認為侵權只在中國境內,但在交還證據階段得知是美國的谷歌公司復制了全書,因此意識到侵權范圍可能擴大,所以才調整了訴訟請求。
而對于谷歌公司提出的網上公布作品片段可以更好地介紹該書的說法,陳律師表示不能接受:“我們同一些電子商務網站也有合作,這些網站也會公布作品的片段甚至章節,但那都是經過王莘本人同意的,對于這種未經同意的宣傳,我們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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