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標準:未雨綢繆拒絕還價
2006-07-18 09:39 來源:龍源期刊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引起公眾廣泛關注的“PVC食品保鮮膜危害健康”事件終于有了說法: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公告,今后“禁止含有增塑劑(DEHA)等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或氯乙烯單體含量超標的PVC食品保鮮膜進口、出口,禁止企業生產、經銷含有DEHA或氯乙烯單體含量超標的PVC食品保鮮膜,禁止用PVC保鮮膜直接包裝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
有害保鮮膜被封殺,事情到此似乎已經塵埃落定,但當我們重溫事件的來龍去脈,又感到一絲隱憂。問題在于:此前質檢總局對我國生產的44種PVC食品保鮮膜進行抽查,結果顯示,所檢44種樣品的氯乙烯單體含量均小于1毫克/千克,全部符合國家標準以及1991年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公布的要求。而當我們關注PVC保鮮膜的安全問題時,在本國遭禁的日韓PVC保鮮膜已經大舉進入我國市場,在食品安全的“保衛戰”中,我們又慢了一步。這很容易讓人聯想到那場剿滅“蘇丹紅”的人民戰爭,也是在它光明正大地被包括國際知名的許多企業使用多年后才浮出水面,雖然戰爭取得了階段性勝利,卻留下了消費者“有多少蘇丹紅還會重來”的疑問。
毋庸置疑,相關行業標準以及食品安全預警機制的不健全和滯后已經成為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瓶頸。這是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也總有著新鮮的內容。話說回來,像PVC保鮮膜這類問題越早出來越好,國家正在修訂相關行業標準,可以因此增加新的內容,其涵蓋的面越廣、點越多,被鉆空子的機會就越少。
如果認為有了標準就萬事大吉,那就錯了。被稱為“禁鮮令”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預包裝特殊膳食食品標簽通則》已于10月1日正式實施。本來以為兩通則的實行將還食品本來面目,而消費者卻發現市場上真正改頭換面的包裝食品少之又少,例如:最受關注的“鮮”字還堂而皇之地在許多乳制品包裝上招搖。原來,此前國標委下發的國標委農輕[2005]57號文件稱,鑒于某些企業庫存較大,為了減少企業損失,企業可就積壓標簽向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經核準后報國標委備案并統一公告。這好像意味著,新標準要“遲到”了。此舉一出,原本就對“禁鮮令”心存芥蒂的巴氏奶陣營有了喘息的機會,也似乎看到了“轉機”到來的希望,不約而同大都采取了觀望的態度,產品包裝依舊“鮮”字如故。
對于消費者來說,一個挺好的明明白白消費的標準不能真正實施,能做的恐怕只有等待了?磥,標準的實施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借用專家的話說:“標簽本身無法解決食品安全的問題,我們有與國際接軌的食品標準,也應該有與國際接軌的監督執行和協調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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