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總署嚴肅查處三家“買賣版號”出版單位
2006-07-07 16:54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記者近日從總署獲悉,為進一步查處音像出版工作中存在的“買賣版號”行為,根除這一阻礙音像業健康發展的痼疾,總署日前嚴厲查處了一批“買賣版號” 的音像出版單位,其中吊銷了吉林長白山音像出版社的音像制品出版許可證;給予福建文藝音像出版社停業整頓12個月和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給予長春電影制片廠銀聲音像出版社停業整頓8個月的行政處罰,對其他涉嫌“買賣版號”的音像出版單位的查處工作目前也在進行中。
據總署音像電子和網絡出版管理司有關負責人介紹,鑒于少數音像出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國家賦予的專有出版權,出賣或轉讓版號,獲取不正當利益,導致內容低俗、侵權盜版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音像制品不斷出現,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現象,總署決定近期對“買賣版號”行為進行一次集中整治行動,為此,總署于6月15日下發了《關于加強版號管理暨進一步查處“買賣版號”行為的通知》,要求各地音像出版單位主管部門及各音像出版單位充分認識“買賣版號”對整個音像行業的危害性,把查處“買賣版號”同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結合起來,加大查處“買賣版號”工作的力度,對“買賣版號”情節較重的音像出版單位要予以停業整頓,對“買賣版號”情節嚴重且屢教不改的音像出版單位要報經總署審核后堅決吊銷其出版許可證。各地新聞出版局要對轄區內音像出版單位認真組織檢查驗收,并將結果和處理意見于8月31日前上報總署。此外,總署將加大抽查的力度,對監管不力的地區要進行通報批評。同時決定自2007年1月起,將對版號的發放辦法進行調整,對優秀音像出版單位的版號使用.原則上不作限制,對有違規行為的音像出版單位要扣減甚至停發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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