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出版物市場準入案落定
2009-12-24 09:50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責編:王琦
- 摘要:
- 出版業內人士認為,在WTO體制之下,各國對互相尊重、自由平等原則的認識是共通的,大多數國家也都承認不能用一種標準來處理所有國家的事情。WTO在處理問題時,不該厚此薄彼,應該符合各方現狀,充分尊重中國的國情,充分認識雙方的雙重價值屬性。
【CPP114】訊:中美貿易摩擦延伸至文化產業領域。
12月21日,世界貿易組織WTO上訴機構散發了中美出版物市場準入案訴訟判決報告,認為中國對進口電影、音樂和圖書的限制違規。此判決被視為中國自2001年進入WTO之后最大的一次失利。
商務部網站及其新聞發言人姚堅于22日就此事回應稱,對裁決感到遺憾。其表示,中國加入WTO后,在出版物市場準入方面一直認真履行WTO協定項下的義務。國外出版物、電影、音像制品進入中國市場的通道十分順暢。
該裁決結果可能對圖書行業有所影響,或將引發發行制度的變化。目前進口圖書的進入渠道,均需經過中國出版集團在華發行。外國出版商暫未能直接對中國圖書銷售商出口。
12月23日,中國出版集團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內部人士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未來外文的出版物可能通過分銷渠道進入中國,但不會對整個市場格局造成影響。因為文化出版物具有雙重價值,即經濟和社會價值,我國對外來出版物的審查原則不會改變。
出版業內人士認為,在WTO體制之下,各國對互相尊重、自由平等原則的認識是共通的,大多數國家也都承認不能用一種標準來處理所有國家的事情。WTO在處理問題時,不該厚此薄彼,應該符合各方現狀,充分尊重中國的國情,充分認識雙方的雙重價值屬性。
該裁決對中國文化產品相關行業的負面影響,可能更多體現在電影業。因為裁決結果意味著外國電影公司得以直接向中國的電影院發行電影,繞過在電影發行領域的中國電影集團公司。
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何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下稱版署)正試圖讓國內音像業通過不足兩年的時間進行改革,把企業做強做大。2009年11月,版署的新出字〔2009〕331號文件,即《關于下發音像(電子)出版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下稱《通知》)已經下發到各個相關企業。
對于如此短時間即要完成改革的計劃,12月15日,國家音像電子和網絡出版管理司副司長朱啟會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舉就是為了在加入WTO之后,文化貿易摩擦增多,市場準入復雜的環境下,提升文化產業的軟實力。
從2007年4月至今,中美出版物市場準入案已歷時2年有余,充分顯示出此案的復雜性。
2007年4月,美國將中國出版物市場準入問題訴諸世貿組織,聲稱中國對于出版物、電影、音像制品進口和分銷的有關措施違反世貿組織規則。2008年3月,WTO成立了專家組研究該案。
2009年8月,WTO爭端解決機構正式向WTO成員散發中美出版物市場準入案專家組報告,歷時一年多的專家組審理過程后,未駁回美方對中國出版物、電影、音像制品進口和分銷的有關訴求。
9月22日,中方就這一裁決結果提出上訴,要求上訴機構重新對此案進行客觀公正的審理。由7名成員組成的世貿組織上訴機構,重新對此案進行審理。審理期限為兩到三個月,上訴機構在審理期限的截止日期前發布了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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