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數字圖書館之爭或成中美商貿聯委會議題
2009-09-28 08:56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責編:樂軒
- 摘要:
- 張平也表示了她的擔心,國內做得比較好的技術商從實力和財力上很難和谷歌抗衡,只能由北圖這樣的國有單位來運作,一旦讓谷歌提前搶占了這塊市場,那么要趕上谷歌的確太難了。
【我要印】訊:中國版權人關于谷歌數字圖書館的爭議,目前也引起了中國政府相關部門的注意。昨日,《每日經濟新聞》從權威渠道獲悉,中國政府代表將在10月于美國召開的中美商貿聯委會會議上,就谷歌數字圖書館引發的版權保護問題與美方進行深入磋商。
“這或許是中國政府相關部門就谷歌數字圖書館問題的第一次表態。”該人士表示。
維權方案敲定延期
“接下來,我們會向谷歌發出特定時間許可聲明,另一個方面,也需要通過相關部門、協會、媒體的力量讓更多的著作權人授權給我們,加入到維權團隊來。”文著協常務副總干事張洪波表示。
據了解,美國方面有關谷歌數字化圖書計劃的聽證會推遲到了11月6日舉行。
美國楊立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立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原定將于10月7日在紐約州南區美國聯邦地方法院舉行聽證,現在又延長了一個月,事情一開始只涉及到出版社和出版人的權益,但后來大家才體會到這個案子帶來的影響已經不再局限在這個狹窄的范圍內了。
該聽證會的結果也關乎著中國著作權人的利益。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法研究所所長朱小鵬表示,美國發起的集體訴訟以及和解協議對中國的著作權人也有很大的影響。根據美國民事訴訟法第23條規定,一旦生效,也可能對中國的著作權人產生法律效力。
專家組認為,谷歌的程序上存在問題,谷歌要著作權人在谷歌規定的時間內給予答復,并不符合法律程序。對此,專家組認為,當前最重要的就是要針對中國著作權人的具體情況,向谷歌要求一個特定的時間,讓中國維權人有更多時間來準備維權方案。
此外,專家組也針對訴訟和法律應對技巧問題展開了討論。
國家數字版權研究基地主任張平認為,美國國際貿易會針對全球地板企業“337條款”調查案應該給中國的版權人有所警示。
“337條款”事件,讓中國的企業到美國訴訟,中國的17家地板企業在這場鎖扣知識產權的糾紛案中終以敗訴告終。還有一部分案件雖然是勝訴的,“但是你付出的費用,案件管理的費用、權利人投入的時間和精力這些遠遠超出你獲得的補償。”
所以張平建議,“我們一定要把訴訟地點拉到中國來,把證據環節弄扎實,不能讓谷歌牽著鼻子走。”
或成產業發展契機
事實上,版權問題一直是困擾中國數字出版產業的難題。一方面是快速發展的數字出版產業,另一方面是糾紛不斷的版權訴訟。
此前本土最大中文數字圖書網超星公司也曾遭遇420位專家學者的聯合起訴。據了解,也正是因為版權問題,國內的一些公司在數字圖書館業務上停滯不前。
“這或許是一個契機,谷歌案讓我們思考中國的數字出版產業如何發展。”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副理事長李順德表示,政府對數字出版產業的發展有一個宏觀的判斷和考慮,要在這樣一個前提下尋找服務商和內容商的結合。
一位從事數字出版的技術商向記者透露,國內的數字出版商往往面臨兩種艱難的選擇:如果嚴格按照傳統版權交易模式,高昂的交易成本阻礙了大量交易的進行;但如果不按傳統模式,就有可能遭遇侵權訴訟官司,面臨巨額賠償。
該人士算了一筆賬:比如傳播者需要100萬個著作權人的授權,每個授權所花費的成本(包括雙方時間成本)按100元計算,那么需要為此支付1億元的交易成本。“這也就是為什么谷歌這些技術商愿意鋌而走險的原因了。”
張平也表示了她的擔心,國內做得比較好的技術商從實力和財力上很難和谷歌抗衡,只能由北圖這樣的國有單位來運作,一旦讓谷歌提前搶占了這塊市場,那么要趕上谷歌的確太難了。
“政府對這個事件也應該有所考慮,我們的產業要怎么發展?”李順德認為,最近文化部出臺的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正是發展數字圖書館的契機,“關鍵是要把數字圖書館涉及到的版權等問題盡快確定下來。”
一位從事版權工作的相關人士指出,數字技術和網絡技術的發展已經是社會發展的趨勢和潮流,法律應該順應這個潮流而不是逆潮流。版權法的發展也是這樣,總是技術先行法律跟進。原有的授權機制是不是嚴格按照先授權后使用?這個機制怎么改變?在網絡環境下采取什么樣的授權機制才能對產業的發展起到好的推動作用?這是政府和行業相關各方都需要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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