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過度包裝造成資源浪費亟待整治
2009-06-05 11:15 來源:慧聰制藥工業網 責編:劉華杰
- 摘要:
- 2007年7月14日,一項強制性國家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通則通過審查委員會的審定,并已上報國家標準委。通則涵蓋了飲料、酒、糕點(月餅除外)、化妝品、保健食品、茶葉、糧食等類商品,提出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和計算方法。
【編者按:過度包裝造成了資源大量浪費,其產生的垃圾,其處理費用更是一筆不小的開支。據相關部門統計,我國每年產生的2億噸生活垃圾中,約有4000萬噸為包裝廢棄物。】
【我要印】過度包裝造成了資源大量浪費,其產生的垃圾,其處理費用更是一筆不小的開支。據相關部門統計,我國每年產生的2億噸生活垃圾中,約有4000萬噸為包裝廢棄物。其中北京市每年產生的垃圾近300萬噸,60萬噸為過度包裝廢棄物,如果減少不必要的過度包裝,僅此一項就可以節省2億元。
新醫改關鍵點是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然而藥品過度包裝嚴重,不但導致資源浪費,更成了藥價居高不下原因之一(“羊毛出在羊身上”藥品包裝費用劃進藥價里,成了患者自行出錢包裝)。
藥品過度包裝產生原因
我國對商品包裝的第一次大規模討論始于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當時對我國商品的通俗說法是:一等產品,二等包裝,三等價格。包裝不足導致優質產品價格低廉,并影響了對外出口。最后觀點統一為:學習國外包裝經驗,提升商品價格。
對于藥品而言,患者普遍認為包裝好的藥品,產品質量有保證(防潮性好等),屬于“正規廠家生產”,藥效好,值得信賴,即使價錢貴一些也愿意買高價藥。隨著時間的推移,導致藥企互相攀比,比包裝新穎,“?兆”多層包裝,隨后藥價抬高,藥企也賺得不少利潤。
限制過度包裝
隨著社會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呼聲日漸高漲,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也相繼出臺。
2007年7月14日,一項強制性國家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通則通過審查委員會的審定,并已上報國家標準委。通則涵蓋了飲料、酒、糕點(月餅除外)、化妝品、保健食品、茶葉、糧食等類商品,提出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和計算方法。
雖然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將有標準可依,但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光有標準而無相關法律支持,標準不可能得到徹底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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