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過度包裝安排》出臺 新型包裝材料獲支持
2009-06-03 10:03 來源:發展改革委 責編:陳良
發改委印發2009年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安排分工
【編者按: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5號,以下簡稱《通知》),加快推進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發布了《2009年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工作安排及部門分工》,將重點推進以下幾方面工作:】
【我要印】一、強化宣傳教育
大力宣傳《通知》精神,積極倡導健康文明、節約環保的消費理念和社會風尚,營造治理商品過度包裝的良好氛圍,并在國慶、中秋節等節假日前,形成強大的宣傳攻勢。5月份,及時宣傳國家標準、政策制定和發布情況;6月份,將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內容納入今年“節能宣傳周”、“環境日”等宣傳活動;6月底前,組織中央國家機關開展抵制商品過度包裝“萬人簽名”活動;9月底前,組織行業協會開展社會倡議活動,倡導生產和銷售企業嚴格自律,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警示作用,組織新聞媒體對屢禁不止的過度包裝反面典型予以曝光。
二、完善相關法規、標準和政策
一是組織制定《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條例》,為治理商品過度包裝提供法制保障;二是發布《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并做好相關宣貫和培訓;三是修訂《月餅》國家標準,組織制定產品包裝標準,逐步完善限制過度包裝標準體系;四是研究遏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價格政策,鼓勵和提倡簡約包裝;五是研究完善促進廢棄包裝物回收利用的稅收政策。
三、支持新型包裝材料的研發和推廣應用
支持包裝領域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的開發;加強廢舊包裝物資源化利用技術與裝備的研發;支持新型包裝材料和廢棄包裝物資源化利用示范項目建設、積極推廣應用新型包裝材料和產品。
四、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一是將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有關要求,納入食品和化妝品市場準入條件,指導和監督生產企業嚴格執行;二是在《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過渡期滿后,組織專項執法檢查,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生產、銷售過度包裝商品的,依法予以查處;三是加強對生產企業和高檔賓館、飯店、酒樓、超市等場所執行國家《月餅標準》的監督檢查力度;四是將治理商品過度包裝納入節日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內容,重點對奢華包裝變相提高價格,牟取暴利等行為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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