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港澳可在內地設圖書印前工作公司
2009-05-18 13:22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網/報 責編:任蓓
【編者按:自2009年10月1日起,香港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可以在內地設立從事圖書印前工作的公司。】
【中華印刷包裝網】自2009年10月1日起,香港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可以在內地設立從事圖書印前工作的公司。記者從商務部網站獲悉,5月9日和11日,商務部分別與香港、澳門特區政府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補充協議六》、《〈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補充協議六》(以下簡稱《〈安排〉補充協議六》),該協議對印刷出版服務做出了上述承諾。
《〈安排〉補充協議六》在《安排》(英文簡稱CEPA)及其5個補充協議的基礎上,對香港和澳門進一步擴大開放,內地將在服務貿易領域對香港和澳門放寬市場準入、加強金融合作、推動專業人員資格互認。在放寬市場準入方面,自2009年10月1日起,內地將在包括印刷在內的近20個領域對香港和澳門進一步開放,其中對印刷出版服務的具體承諾是:允許香港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獨資、合資或合作排校制作服務公司,從事圖書的校對、設計、排版等印前工作。在推動專業人員資格互認方面,內地與香港、澳門主管部門或行業機構將在印刷領域開展印刷技能人員的技術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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