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代表:振興基金促紡服業復蘇
2009-03-10 09:47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編:任偉
我國應設立紡織工業振興專項基金,制定公開公正的使用標準、獎勵措施,切實有效推動產業升級。”全國政協委員、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現商務部)副部長、原華潤(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新華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建議由紡織工業協會牽頭,協調有關部門,將行業的長期調整和短期復蘇有機結合起來,推進紡織工業振興規劃具體工作的落實。
紡織工業作為我國傳統支柱產業和國家出口創匯的重要力量,在我國國民經濟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但在2008年,受全球經濟放緩、國內宏觀政策調整、人民幣升值以及雪災、地震、停限電等諸多因素影響,成長成本大幅度提高,紡織行業陷入了困境。
融資成本提高出口普遍受阻
據數據顯示,2008年1—11月,實現產值31623億元,占中國GDP的12%;2008年1—12月,紡織服裝出口凈創匯1619億美元,占全國出口凈創匯2395億美元的67.6%,紡織服裝大量出口是我國進出口貿易順差的主要原因。
據陳新華介紹,作為我國典型的勞動密集性產業,2008年全國紡織行業直接從業人員2300萬人,間接從業人員在1億人以上。同時,紡織服裝得發展在推動農村城市化、工業化進程以及解決“三農”問題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但是紡織行業作為一個傳統的行業,也存在諸多問題:產業鏈長、生產工序多、生產周期長;進入門檻低、中小型企業數量大、行業集中度較低;設備陳舊、技術發展慢,原料成本占比大、產品技術含量低、盈利能力弱;目前我國紡織行業產業鏈前端產品同質化明顯、出口依存度高、整體呈現低水平過度競爭、低質產品總量過剩的局面。
“2008年,受全球經濟放緩、國內宏觀政策調整、人民幣升值以及雪災、地震、停限電等諸多因素影響,成長成本大幅度提高,紡織行業陷入了困境。”陳新華如是說。
陳新華指出,當前我國紡織企業面臨四方面問題:首先人工成本上漲,裁員減產現象普遍。紡織行業勞動力成本長期過低,隨著新勞動法的實施,2008年上半年紡織行業人工成本平均增加15%—20%,但仍低于工業制造業平均水平30%。眾多企業經受不住快速增長的成本壓力,被迫裁員、減產。
其次,融資成本提高,資金鏈條脆弱。大多數銀行將紡織服裝業列入風險行業,不斷壓縮對紡織企業的貸款規模,多收少貸甚至只收不貸,貸款利率一般是基準利率上浮20%或以上,企業融資成本大幅提高,嚴重威脅其正常生產經營。
另外,出口普遍受阻,利潤大幅縮水。紡織品出口形勢十分嚴峻,貨單減少,利潤下降。2008年1—12月出口交貨值較去年同期減少18個百分點,為近6年來最低。被視為中國外貿“晴雨表”的第104界廣交會顯示,紡織各大企業接獲的出口訂單嚴重縮水,紡織服裝館僅成交34.2億美元,比上屆下降31.5%,比102屆下降39.3%。
最后,銷售困難,庫存增高。隨著國際、國內需求的不斷減少,紡織原輔材料受大環境影響,價格不斷下降。大多數企業迫于庫存增大、資金緊張,紛紛低價傾銷,價格直線下滑,市場步入慘烈的價格競爭。
據陳新華對滬深兩市48家紡織上市公司2008年前三季度的財務報表分析顯示,業績較07年出現下滑的達到39家,所占比重為81%。主要集中在棉紡、化纖、出口加工型服裝企業等領域,多數企業凈利潤同比下降幅度達到50%以上;出現虧損的企業數量達到12家,所占比重為25.0%。部分上市公司上報的利潤中,還包含了股權轉讓、房地產、其它投資收益等非主營收入,這一定程度上掩蓋了紡織主業盈利能力大幅下滑的問題。
設紡織工業振興專項基金協會牽頭推進振興規劃具體工作落實。
據了解,從2008年8月1日至2009年2月1日,連續三次提高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了15%,對緩解出口壓力起到一定作用。今年2月4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紡織工業調整振興規劃,在統籌國內國外兩個市場、加強技術改造和自主品牌建設、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優化產業區域布局、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進行了規劃,對化解目前的危機,推進行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推進我國紡織工業由大到強轉變將起到積極作用。為盡快落實規劃,起到實效。
針對我國紡織工業面臨的嚴峻困難,陳新華建議:一要充分發揮紡織工業協會的協調與服務職能,明確協會牽頭的責任并賦以相應的權力,盡快制定和落實振興規劃實施細則,確保規劃的有效實施和最佳效果。并協調有關部門,將行業的長期調整和短期復蘇有機結合起來,推進紡織工業振興規劃具體工作的落實。
二是設立紡織工業振興專項基金,制定公開公正的使用標準、獎勵措施,切實有效推動產業升級。為推動技術進步、產業升級,建議設立紡織工業振興專項基金,重點支持具有一定規模、整體實力強、管理先進、產品有競爭力、具有社會責任感的紡織企業,獎勵在技術升級、自主品牌建設、新技術的研究、推廣與運用、節能環保等方面貢獻突出的項目。由紡織行業協會對重點支持的企業、獎勵項目等制定具體標準,對申報企業和項目要按標準嚴格審核、把關,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并應公開、透明過程和結果,力爭在較短時間內培育出能引導紡織工業自主創新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骨干力量,為行業可持續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三是解決好棉花增值稅高征低扣的矛盾,調整或取消棉花滑準稅(見背景資料),為紡織工業創造一個真正的市場環境。其中一個是建議將棉花按17%的抵扣率抵扣進項稅金,給中國紡織企業一個真正的市場化環境,保持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其次是建議調整或取消棉花滑準稅,充分利用國際市場配置資源,推動紡織工業健康發展。
背景資料:
1、根據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我國棉紡企業棉花采購執行的進項稅率為13%,而與棉花處于同一產業鏈上的棉紡工業產品則執行17%的稅率。對于棉紡織企業而言,銷項稅率按產品銷售額的17%征收,而購買棉花的進項稅抵扣稅率則按13%計算,4個百分點的差額稅費由企業承擔。棉花作為棉紡織企業的主要原料,其成本占企業生產總成本的70%以上,勞動密集型的紡織行業承擔著高稅賦的沉重壓力,企業的競爭力大大削弱。同時,棉花增值稅的“高征低扣”讓棉紡行業與其他工業相比處于了不公平的競爭環境之中。
2、滑準稅是一種進口商品價格由高到低或由低至高計征關稅的方法,可以使進口商品價格越高,進口關稅稅率越低;反之,使進口商品的價格越低,進口關稅稅率越高。其主要作用是可以保持滑準稅商品的國內市場價格相對穩定,盡可能減少國際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
棉花設定滑準稅的起因:根據我國加入WTO的有關承諾,我國對進口棉花實行關稅配額管理,配額內進口棉花按1%的稅率計征關稅,配額外進口按40%計征關稅。由于入世后國內紡織業快速發展,2003—2004年國內棉花產需出現較大缺口,僅按配額進口棉花已不能滿足需求。但由于國內外面花價格倒掛,擠壓了國產棉花價格,跌幅近40%,棉農每畝現金收益降低26%,受其影響2005年棉花種植面積減少了11%。2005年針對配額外擴大棉花進口問題,國務院確定了“有利于紡織工業和棉花生產發展,有利于兼顧棉農和紡織工人的利益,有利于我國外貿易談判”的基本原則。稅委會按照這一原則,在審慎研究并征求發改委、農業部、紡織協會等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以滑準稅方式(進口稅率與進口價格呈反向調整)在關稅配額外進口140萬噸棉花的方案,獲國務院批準。2006年,國務院對通過關稅調整進口棉花又提出了更具體、更明確的要求即:納稅后進口棉花的價格要與國內棉花價格基本相當。
棉花滑準稅對紡織工業的影響很大:目前,我國每年大約近300萬噸棉花受到滑準稅影響。據測算,2006—2007年棉紡織企業進口棉的滑準稅率實際平均達到10%,棉花進口滑準稅率政策的知性使進口棉價格高于國產棉7%以上,大大增加了企業負擔。在國內棉花資源不能滿足需求的情況下,我國紡織企業卻不能充分利用國際市場配置資源,導致我國棉紡織初級產品在國際競爭中缺乏優勢,大量的紡織訂單正在或已經轉移到印度、巴基斯坦、土耳其等國,并有大量進口棉紗坯布進入國內市場。紡織工業是市場化很強的產業,主要產品都是國際市場價,而中國紡織品生產所用棉花仍然實行計劃體制,由于實行配額制和滑準稅率,使中國棉紡企業使用的棉花價格比國際市場平均高1500—2000元/噸,這大大降低了中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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