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印刷等行業欠薪逃匿事件明顯增加
2009-02-25 00: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編:覃麗妮
在珠三角一些勞動力市場、工業園、企業走訪了解到,今年開年后企業用工需求總體有所減少,大部分企業經營策略以維持和生存為基調,農民工今年的就業形勢較為嚴峻。圖為佛山市順德區容桂勞動服務中心的一角,農民工在了解招工信息。
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珠三角部分企業倒閉、關閉,一些企業負責人拖欠員工工資后隱匿、逃逸,欠薪逃匿事件明顯增加。據調查了解,去年廣東省因欠薪逃匿引發30人以上的員工上訪事件達到333宗,同比增加80.98%,其中還包括相當一部分規模較大的港資、外資企業甚至上市公司。
專家認為,一些企業惡意棄廠逃匿,嚴重影響了企業員工的利益,政府部門應采取有力措施減少欠薪逃匿案件的發生,并通過立法等形式加大對欠薪逃匿者的懲戒力度。
欠薪逃匿案件呈現三大新特點
據了解,受金融危機影響,珠三角多家企業倒閉、關閉,不少企業負責人拖欠員工工資后隱匿、逃逸。從去年起,珠三角欠薪逃匿案件呈現三大特點:
一是案件發生頻率高。因企業訂單減少、經營困難等原因,珠三角企業欠薪逃匿案件從去年起明顯增多。深圳市僅去年四季度就發生欠薪逃匿案件48宗,涉及金額3000萬元,大大高于往年同期水平。深圳市公安局去年底的調查也顯示:全市有370家企業存在拖欠員工工資現象,涉及3.92萬人,拖欠工資約1.02億元。
二是案件范圍擴大化。記者從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以往欠薪逃匿的企業大都是一些規模小、生產成本低的“三來一補”企業,但是從去年的案件來看,一些規模較大的企業也進入了欠薪逃匿的名單。
深圳市第四季度欠薪的48家企業主要以服裝廠、印刷廠、玩具廠、電子廠為主。其中欠薪超過100萬元的企業有6家,欠薪超過300萬元的有兩家。其中不乏一些規模較大的港資、外資企業甚至上市公司,如香港上市公司百靈達、偉創立等,欠薪逃匿在珠三角呈“擴大化”趨勢。
三是涉案金額多,處理難度增大。一些企業負責人因經營問題欠薪逃匿,員工和供貨商索討無門,不滿情緒難以平復。2008年底,東莞市公安機關抓獲涉嫌合同詐騙、惡意欠薪的經營者洪某,該案涉及13家供應商,貨款總值達港幣2287萬余元、人民幣31萬余元。2008年,深圳市福田區共有98家30人以上的企業發生欠薪逃匿案件。福田區勞動局負責人說,相對于全區10萬家用工企業而言,發生欠薪逃匿的企業所占比例不大,但每出現一宗案件,解決的難度都非常大。
懲戒力度有限難以起到震懾作用
珠三角的欠薪逃匿案件之所以頻頻發生,一個重要原因是目前的相關法律法規對欠薪企業的處罰手段有限、處罰力度不夠,難以對肇事者起到震懾作用。
深圳市寶安區勞動局副局長許進在接受采訪時談到,根據我國勞動法規,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但是,欠薪者一旦逃匿,有關部門很難找到責任人要求其支付工資,更別說罰交經濟補償金了。就算有些責任人被找到,也大多已經企業倒閉,失去經濟來源,對他們的處罰常常淪為一紙空文。
同時,由于法律存在漏洞,有關部門對于欠薪逃匿的港資、外資企業更是一籌莫展。珠三角近段時間以來出現的多起港資企業欠薪逃匿案件中,母公司都在香港,案件發生后,母公司不僅對被拖欠工資的境內農民工不聞不問,還極力撇清與境內工廠的關系,將爛攤子扔給當地政府。
2008年10月17日,香港上市公司百靈達發布公告稱,他們在深圳的工廠——百靈達實業(深圳)有限公司20日全面關閉。19日該廠1200名工人由于擔心拿不到拖欠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舉行大規模的上街游行,要求政府墊付工資。
負責處置此事的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說,百靈達拖欠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高達1600萬元,地方政府在事發第六天給每名工人發放了300元的生活費。當地政府本希望找到香港百靈達公司的高管,由他們出面來處理工廠關閉的相關事宜,然而,香港方面至今也沒有派出代表前來深圳,對地方政府墊付資金一事也未作出任何表示。
立法打擊欠薪逃匿
珠三角不少勞動部門負責同志都談到,隨著金融危機的擴大,企業經營面臨困難增多,欠薪逃匿案件有可能呈上升趨勢,必須盡快采取切實措施予以防范處置。
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去年有40多家企業欠薪逃匿。西鄉街道勞動保障部門負責人說,截至2月中旬,該街道1000人以下的中小企業有2000多家,目前還有40%的中小企業未開工,勞動保障部門十分擔憂這些企業欠薪逃匿。
深圳市寶安區勞動局副局長許進說,慎重處理好現有的案件,對以后的工作有著極大的示范作用,千萬不能簡單地以政府墊付工資了事,更不能讓欠薪逃匿者逍遙法外。
不少專家提出,要真正擺脫“企業欠薪、政府買單”的局面,應當在《刑法》中增設“欠薪逃匿罪”,加大對惡意欠薪逃匿的懲治力度。在法律一時難以出臺的情況下,當前,最高檢和最高院應盡快聯合出臺相關司法解釋打擊欠薪逃匿企業。同時,應當建立“欠薪逃匿預警機制”,在有“苗頭”的時候就對相關企業采取一定的“手段”,以達到防范患于未然的效果。
深圳市寶安區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隊長楊知義認為,對于欠薪逃匿的港資、外資企業,盡管存在著跨國政治、法律等方面的障礙,但還是應該想方設法去追查。司法部門應該抓住一些可以查證的案例,加大對境外母公司的執法和懲罰力度;對于一時難以追究的企業,在保證社會穩定的前提下,應允許、鼓勵工人依法維權,讓工會出面與其母公司在境外進行交涉。
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珠三角部分企業倒閉、關閉,一些企業負責人拖欠員工工資后隱匿、逃逸,欠薪逃匿事件明顯增加。據調查了解,去年廣東省因欠薪逃匿引發30人以上的員工上訪事件達到333宗,同比增加80.98%,其中還包括相當一部分規模較大的港資、外資企業甚至上市公司。
專家認為,一些企業惡意棄廠逃匿,嚴重影響了企業員工的利益,政府部門應采取有力措施減少欠薪逃匿案件的發生,并通過立法等形式加大對欠薪逃匿者的懲戒力度。
欠薪逃匿案件呈現三大新特點
據了解,受金融危機影響,珠三角多家企業倒閉、關閉,不少企業負責人拖欠員工工資后隱匿、逃逸。從去年起,珠三角欠薪逃匿案件呈現三大特點:
一是案件發生頻率高。因企業訂單減少、經營困難等原因,珠三角企業欠薪逃匿案件從去年起明顯增多。深圳市僅去年四季度就發生欠薪逃匿案件48宗,涉及金額3000萬元,大大高于往年同期水平。深圳市公安局去年底的調查也顯示:全市有370家企業存在拖欠員工工資現象,涉及3.92萬人,拖欠工資約1.02億元。
二是案件范圍擴大化。記者從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以往欠薪逃匿的企業大都是一些規模小、生產成本低的“三來一補”企業,但是從去年的案件來看,一些規模較大的企業也進入了欠薪逃匿的名單。
深圳市第四季度欠薪的48家企業主要以服裝廠、印刷廠、玩具廠、電子廠為主。其中欠薪超過100萬元的企業有6家,欠薪超過300萬元的有兩家。其中不乏一些規模較大的港資、外資企業甚至上市公司,如香港上市公司百靈達、偉創立等,欠薪逃匿在珠三角呈“擴大化”趨勢。
三是涉案金額多,處理難度增大。一些企業負責人因經營問題欠薪逃匿,員工和供貨商索討無門,不滿情緒難以平復。2008年底,東莞市公安機關抓獲涉嫌合同詐騙、惡意欠薪的經營者洪某,該案涉及13家供應商,貨款總值達港幣2287萬余元、人民幣31萬余元。2008年,深圳市福田區共有98家30人以上的企業發生欠薪逃匿案件。福田區勞動局負責人說,相對于全區10萬家用工企業而言,發生欠薪逃匿的企業所占比例不大,但每出現一宗案件,解決的難度都非常大。
懲戒力度有限難以起到震懾作用
珠三角的欠薪逃匿案件之所以頻頻發生,一個重要原因是目前的相關法律法規對欠薪企業的處罰手段有限、處罰力度不夠,難以對肇事者起到震懾作用。
深圳市寶安區勞動局副局長許進在接受采訪時談到,根據我國勞動法規,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但是,欠薪者一旦逃匿,有關部門很難找到責任人要求其支付工資,更別說罰交經濟補償金了。就算有些責任人被找到,也大多已經企業倒閉,失去經濟來源,對他們的處罰常常淪為一紙空文。
同時,由于法律存在漏洞,有關部門對于欠薪逃匿的港資、外資企業更是一籌莫展。珠三角近段時間以來出現的多起港資企業欠薪逃匿案件中,母公司都在香港,案件發生后,母公司不僅對被拖欠工資的境內農民工不聞不問,還極力撇清與境內工廠的關系,將爛攤子扔給當地政府。
2008年10月17日,香港上市公司百靈達發布公告稱,他們在深圳的工廠——百靈達實業(深圳)有限公司20日全面關閉。19日該廠1200名工人由于擔心拿不到拖欠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舉行大規模的上街游行,要求政府墊付工資。
負責處置此事的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說,百靈達拖欠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高達1600萬元,地方政府在事發第六天給每名工人發放了300元的生活費。當地政府本希望找到香港百靈達公司的高管,由他們出面來處理工廠關閉的相關事宜,然而,香港方面至今也沒有派出代表前來深圳,對地方政府墊付資金一事也未作出任何表示。
立法打擊欠薪逃匿
珠三角不少勞動部門負責同志都談到,隨著金融危機的擴大,企業經營面臨困難增多,欠薪逃匿案件有可能呈上升趨勢,必須盡快采取切實措施予以防范處置。
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去年有40多家企業欠薪逃匿。西鄉街道勞動保障部門負責人說,截至2月中旬,該街道1000人以下的中小企業有2000多家,目前還有40%的中小企業未開工,勞動保障部門十分擔憂這些企業欠薪逃匿。
深圳市寶安區勞動局副局長許進說,慎重處理好現有的案件,對以后的工作有著極大的示范作用,千萬不能簡單地以政府墊付工資了事,更不能讓欠薪逃匿者逍遙法外。
不少專家提出,要真正擺脫“企業欠薪、政府買單”的局面,應當在《刑法》中增設“欠薪逃匿罪”,加大對惡意欠薪逃匿的懲治力度。在法律一時難以出臺的情況下,當前,最高檢和最高院應盡快聯合出臺相關司法解釋打擊欠薪逃匿企業。同時,應當建立“欠薪逃匿預警機制”,在有“苗頭”的時候就對相關企業采取一定的“手段”,以達到防范患于未然的效果。
深圳市寶安區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隊長楊知義認為,對于欠薪逃匿的港資、外資企業,盡管存在著跨國政治、法律等方面的障礙,但還是應該想方設法去追查。司法部門應該抓住一些可以查證的案例,加大對境外母公司的執法和懲罰力度;對于一時難以追究的企業,在保證社會穩定的前提下,應允許、鼓勵工人依法維權,讓工會出面與其母公司在境外進行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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