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行業高新技術企業將享受國家優惠政策
2009-01-07 00:00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報》 責編:覃麗妮
為推動文化體制改革,扶持和鼓勵文化領域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2009年至2013年國家將對在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內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文化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發費用,允許按國家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為使新聞出版行業高新技術企業切實享受國家的這一優惠政策,新聞出版總署日前下發了新聞出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知。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認真做好新聞出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前期工作,認真填寫《新聞出版企業落實高新技術政策情況調查表》,實事求是地反映本地區新聞出版領域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政策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同時通知要求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積極與當地科技、財稅部門溝通協調,協助做好新聞出版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通知要求,各單位將有關情況及《新聞出版企業落實高新技術政策情況調查表》,于2009年1月8日前報新聞出版總署出版產業發展司。
通知所稱的新聞出版企業包括從事圖書、報紙、期刊、音像電子出版、數字出版(含互聯網出版、手機出版、數據庫出版)、出版物發行、印刷復制、版權貿易等新聞出版活動的各種所有制企業。據悉,中宣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文化部、廣電總局和新聞出版總署等有關部門正在研究擬訂文化高新技術企業政策實施細則。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認真做好新聞出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前期工作,認真填寫《新聞出版企業落實高新技術政策情況調查表》,實事求是地反映本地區新聞出版領域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政策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同時通知要求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積極與當地科技、財稅部門溝通協調,協助做好新聞出版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通知要求,各單位將有關情況及《新聞出版企業落實高新技術政策情況調查表》,于2009年1月8日前報新聞出版總署出版產業發展司。
通知所稱的新聞出版企業包括從事圖書、報紙、期刊、音像電子出版、數字出版(含互聯網出版、手機出版、數據庫出版)、出版物發行、印刷復制、版權貿易等新聞出版活動的各種所有制企業。據悉,中宣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文化部、廣電總局和新聞出版總署等有關部門正在研究擬訂文化高新技術企業政策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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