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免檢制度已取消 包裝上為何還有標志
2008-11-16 00:00 來源:《生活日報》 責編:覃麗妮
食品免檢制度不是取消了嗎?怎么超市里還能看到印有‘國家免檢’的食品包裝呢?”近來,不少市民對于市場上的一些免檢食品心存疑慮。記者采訪中了解到,原來,從9月18日到12月31日為這些包裝使用的過渡期,免檢標志還可以使用到年底。
家住開元山莊的陳女士告訴記者,在歷山路一家大型超市里,她原本想買桶醬油,結果看到包裝上還印有“國家免檢食品”標志牌,再看看周圍的醋和花生油,這個藍色的小標志牌還真不少。這讓陳女士非常納悶:9月18日國家質檢總局就下發通知,要求所有食品企業不再享有“免檢”資格,不得再開展含有“免檢”內容的廣告等宣傳活動。為何這樣的標志還會出現?
記者隨后在該超市看到,除了這些調味品,一些速凍食品和方便面包裝上都印有“免檢”標志,像思念牌水餃、安井速凍花卷等食品,甚至連剛剛上架不久的伊利嬰幼兒奶粉包裝上都印有免檢標志,看看產品的生產日期,有的是在免檢制度取消之前,更多的是在制度取消之后。
記者詢問超市的工作人員,得到的答復是“沒有及時更換產品包裝而已”。一家調味品生產企業的工作人員介紹說,不及時更換外包裝,并不是出于包裝費用的考慮,而是一旦換裝,企業必定得支付高昂的商品下架、上架費用。比如一瓶236毫升的醬油,包裝成本并不高,將之召回更換包裝也不是難事,但是如此一來,產品必須從商品下架,等到換裝后再次上架,企業就需要二次支付商場費用,下架后再上架所需費用會給企業帶來很大的損失。
根市質監局食品安全處一位負責人介紹:國家質檢總局9月18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質監局切實落實《關于停止實行食品類生產企業國家免檢的公告》。通知要求,自國家質檢總局2008年第99號公告發布之日起,所有食品企業不再享有“免檢”資格,不得再開展含有“免檢”內容的廣告等宣傳活動。
但是,考慮到避免企業現存包裝浪費,通知還同時下發了免檢標志產品包裝使用過渡期的規定,即從9月18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為印有“免檢”標志的產品包裝使用過渡期,在此期間生產的產品使用印有“免檢”標志的包裝,不作為違反“免檢”標志規定查處。
該負責人還強調說,從2009年1月1日開始,所有食品企業不得再使用印有免檢標志的包裝及其他任何宣傳資料,否則將依法予以查處。
家住開元山莊的陳女士告訴記者,在歷山路一家大型超市里,她原本想買桶醬油,結果看到包裝上還印有“國家免檢食品”標志牌,再看看周圍的醋和花生油,這個藍色的小標志牌還真不少。這讓陳女士非常納悶:9月18日國家質檢總局就下發通知,要求所有食品企業不再享有“免檢”資格,不得再開展含有“免檢”內容的廣告等宣傳活動。為何這樣的標志還會出現?
記者隨后在該超市看到,除了這些調味品,一些速凍食品和方便面包裝上都印有“免檢”標志,像思念牌水餃、安井速凍花卷等食品,甚至連剛剛上架不久的伊利嬰幼兒奶粉包裝上都印有免檢標志,看看產品的生產日期,有的是在免檢制度取消之前,更多的是在制度取消之后。
記者詢問超市的工作人員,得到的答復是“沒有及時更換產品包裝而已”。一家調味品生產企業的工作人員介紹說,不及時更換外包裝,并不是出于包裝費用的考慮,而是一旦換裝,企業必定得支付高昂的商品下架、上架費用。比如一瓶236毫升的醬油,包裝成本并不高,將之召回更換包裝也不是難事,但是如此一來,產品必須從商品下架,等到換裝后再次上架,企業就需要二次支付商場費用,下架后再上架所需費用會給企業帶來很大的損失。
根市質監局食品安全處一位負責人介紹:國家質檢總局9月18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質監局切實落實《關于停止實行食品類生產企業國家免檢的公告》。通知要求,自國家質檢總局2008年第99號公告發布之日起,所有食品企業不再享有“免檢”資格,不得再開展含有“免檢”內容的廣告等宣傳活動。
但是,考慮到避免企業現存包裝浪費,通知還同時下發了免檢標志產品包裝使用過渡期的規定,即從9月18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為印有“免檢”標志的產品包裝使用過渡期,在此期間生產的產品使用印有“免檢”標志的包裝,不作為違反“免檢”標志規定查處。
該負責人還強調說,從2009年1月1日開始,所有食品企業不得再使用印有免檢標志的包裝及其他任何宣傳資料,否則將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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