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出臺了防曬用品新標簽制度
2008-05-20 15:10 來源:中國質量報 責編:尤思佳
最近,歐盟出臺了防曬用品新標簽制度,要求防曬用品應標注詳細的使用說明,確保聲明中的產品功能確實有效。據悉,新的標簽制度到2008年夏季全部過渡完成。據了解,新標簽制度推薦的指導性原則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不允許防曬產品標注可100%阻擋紫外線輻射,諸如“完全遮擋日光”或“完全保護”、“全天候保護”等字眼的聲明;防曬用品應標注警示語,指明防曬用品不能提供100%的保護,要有諸如“即便使用防曬用品,也不要在陽光下停留過長”、“嬰幼兒應避免陽光直曬”以及“過度暴曬嚴重威脅健康”的提醒;產品使用的適宜用量也應給出說明;說明防曬產品功效的聲明應簡單、明了、有意義,并有依據的標準。聲明應該在標簽上給出諸如“低”、“中”、“高”、“很高”的類別,每一個類別應與防曬標準等級相當,給出的防曬等級類別至少要像SPF一樣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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